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546|回复: 26

闲聊几句,各位常在本区从事商贩活动的卖家请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11 11: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二手区,顾名思义,二手乐器交易区,主要面向个人用户服务,论坛也有规定,主要面对个人闲置物品,禁止经营性活动的个人和群体在本区出售产品

作为版主,一直本着体谅各位的原则,不管您是琴行,还是个人,一些边缘贴,也本着不排斥,合理引导的原则,没有予以严格控制。仿琴,只要说明了,没当真的卖的,我也放过了。

但是直接发帖同一型号10把10把卖琴的,类似这种,个人商贩区,淘乐器区是欢迎的。但是二手区,对不起,只能删帖。

还是那句话,不管是个人,还是琴商,版主是一目了然的,差不多的,我基本都是睁一眼闭一眼,大家都不容易,体谅各位,公然挑战论坛规则的,只能照章办事了。

有疑问或者不清楚的,本帖留言,一一作答,当年做二手中介版主,还是后来单独负责贝司区,我的标准一般都是相当宽松的。因为,玩音乐的,玩乐器的,都不容易。

但是如果过火了,我也不会留情面的。不管您跟我多少年交情,还是贵宾,VIP,荣誉会员,版主等等,但凡违反版规,对不起了,这个版块听我的。
发表于 2012-7-11 11: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还是你的忍耐力好,也就碰到挑战你极限的哥们了
发表于 2012-7-11 12: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是刚才卖百威卷云的那个哥们吧!10把是有点过了…
发表于 2012-7-11 12: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是刚才卖百威卷云的那个哥们吧!10把是有点过了…
发表于 2012-7-11 12:2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那贴看到了……吓尿了
发表于 2012-7-11 12: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早說了。。。
发表于 2012-7-11 12: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听版主萨马~
发表于 2012-7-11 12: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7-11 15: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的
可以有很多东西在出,但是不能是全新同型号N多数量不限的
比当初该地盘大boss一刀切认为卖的多就是商贩的简单粗**为要合理
发表于 2012-7-11 15: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细秦版主决定整顿的话,我倒是留意过很多在二手贝斯区贩琴的人,包括马甲。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15: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楼 钥钥 的帖子

你说的这些琴贩我都知道,你不知道的我也知道

整顿不是上来就封号,删帖,驱逐,弄得版主就跟城管过官儿瘾似的,这种版主那叫**没文化。
发表于 2012-7-11 15: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楼 希秦 的帖子

当时兵总整顿的时候,商贩区的开辟主要就是针对二手区贩琴的问题。现在商贩区还在,比较老实的朋友就呆在那,耍小聪明的就不去商贩区了,直接二手贩琴扎根。问题不是大家难不难。是公平问题。只是公平问题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15: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楼 第七个先知 的帖子

和社会一样,制度法律都在那摆着,能不能赚钱,看自己有没有那个脑子,还能保证自己不违法。
发表于 2012-7-11 15: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楼 希秦 的帖子

嗯,管理的度GC自己有拿捏。也不多说什么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15: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楼 第七个先知 的帖子

一味的**,排斥,封,删,不如良性引导,琴贩也好,个人也罢,和谐相处。

但是上来发帖就是XX品牌XX型号,大量到货云云,二手区如此明显的字眼,不说明一下是不行了
发表于 2012-7-11 15:4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楼 希秦 的帖子

这个也是。记得上任二手贝斯版主就比较扯,很多删帖,警告之类的直接是为了完成工作量一样,完全胡来。
发表于 2012-7-11 19: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支持 辛苦了
发表于 2012-7-11 22: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咱们论坛,肯定也是有个规章制度,无规矩不成方圆嘛。版主的一席话语,我觉得希秦大哥做的还是非常不错的。
我没有啥好说的,顶吧。
发表于 2012-7-11 22: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7-11 23: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发表于 2012-7-11 23: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斑竹 扎起
发表于 2012-7-12 08: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斑竹!
发表于 2012-7-12 09: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楼 希秦 的帖子

哈哈哈!!可以!!做斑竹也很有摇滚的范儿!
发表于 2012-7-12 09: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em06]


路过
发表于 2012-7-12 10: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说的在理!
发表于 2012-7-12 16: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更多朋友能以实际行动支持版主
发表于 2012-7-12 16: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斑竹!只帮顶,不发帖!

   商贩就是商贩!  个人就是个人!

那些小号来这发帖子的,还有直接大号发的,都应该有所收敛了吧 [em2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吉他中国官方

GMT+8, 2025-5-15 01:58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