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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中国专访叶登民谈"十年磨一剑"的《梁祝》吉他协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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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5 17: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专访叶登民谈"十年磨一剑"的《梁祝》吉他协奏曲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转眼3650个日子已经过去了,新年伊始,在《梁祝》的诞生地--上海--吉他版的《梁祝》将浪漫上演,会让这个不老的传说绽放出新的生命吗?我们期待着………
  2005年元月1日,这一天在上海音乐学院贺绿汀音乐厅的新年音乐会,将会有一些别样的氛围。除了上海音乐界有史以来第一场吉他与交响乐团的协奏音乐会将在此举办:来自日本的吉他大师福田进一,将与著名指挥家张国勇率领的上海歌剧院交响乐团倾情演绎吉他史上的巨作-《阿兰费斯协奏曲》;更加期待的是由台湾著名吉他演奏家、上海音乐学院吉他专业教授叶登民先生所改编的《梁祝》吉他协奏曲,也将在这个不平凡的夜晚,拉开其世界首演的序幕。

  说这个夜晚不平凡,还有更深的含义。其实早在1994年叶先生举办第一次『台北国际吉他艺术节』时,就已经计划和交响乐团合作演出《梁祝》,但是当时艺术节的工作繁多,根本没有时间改编,所以后来还是演奏了《阿兰费斯协奏曲》。接着95、96两年因为经纪公司安排的演出早已排满,同样是抽不出一点时间可以空下来,其间96年在他和小提琴家进行巡回演出之际,不幸遭逢父亲病故,叶登民坦言:「父亲过世,给我打击很大,当时我的心情很挣扎,整整一年时间,我几乎停止演出,甚至曾想放弃吉他。」直到1997年,在好友的劝说与支持下,再度激发他对吉他事业的使命感,于是他策划举办了盛况空前的『台湾国际吉他艺术节』,这次艺术节也为台湾的吉他艺术发展奠下一座非常重要的里程碑!。
  97年艺术节之后叶登民又恢复到异常忙碌的演奏生活中,在最紧凑的演出季中,有时一个月可以有22场音乐会,其忙碌可见一斑。不过在叶登民的脑海里,却是一天也没有忘记改编《梁祝》这件事。1998年8月,叶登民受邀参加「吉他之友」厦门夏令营,其间他向担任会长的陈学娅女士提到这一个构想,因当时陈学娅女士的另一身份是上海音乐学院的院长夫人,所以通过她可以直接联系到《梁祝》的作曲家何占豪与陈钢。之后在1999这一年里,叶登民两度由台北飞至上海,先后拜访了《梁祝》的首演者、中国著名的小提琴演奏家、教育家-俞丽拿教授和《梁祝》的作曲作者--中国著名作曲家、上海音乐学院教授-陈钢教授,并承蒙陈钢教授给予编曲的指导。
  《梁祝》协奏曲吉他版的初稿于1998年底完成,1999年完成第一次初校,随后两年叶登民一方面蛰居于南京,一方面则一直在与唱片公司协商录音的计划,所以一直耽搁到2002年才有时间进行二校的工作。接着叶登民应聘到上海音乐学院担任吉他专业教授,教学、演出与国际交流的工作从未间歇,也因此这是吉他版《梁祝》迟迟不能面世的主因。
  然而,也许是先入为主的惯性思维,加上《梁祝》又是一首家喻户晓的名曲,而且有许多改编版本已经先一步而出,所以尽管吉他与小提琴同为西洋乐器,但是,两者在乐器属性上却有着巨大的区别,对此,叶登民这样理解:「我认为如果要表达人声,尤其是歌唱的声音,小提琴是绝对占优势的。而吉他的优势是,它的和声健全、音域宽广、音准无虑、音色变化丰富等,加上吉他有很多泛音、拨奏、扫弦、轮指等特殊技巧,这些都是小提琴没有的。」
  叶登民接着表示:「尽管就乐器的本质而言,小提琴更接近戏曲「唱」的表现力,富有浓厚的感情,但以吉他来说,吉他强烈颗粒感的音色虽然缺乏音的延续性,但也造就了层次丰富的音色变化,如果吉他能善用这些音色变化,并在特殊技巧上(扫弦、轮指等)上多所着墨,那幺吉他版本的《梁祝》至少就具备了让人欣赏的条件了。不过也因为吉他比小提琴多两根弦、指板更宽更长、所以无论是把位移动的难度或是左右手的运指,其演奏的艰巨也绝非一般。但不管怎幺说,这是两件性质完全不同的乐器,将它们勉强将作比较是很冤枉的,也很难做出评定、论断高下。」
  提到改编《梁祝》的意义,叶登民认为其中至少有二层重大的意义:第一,改编《梁祝》的尝试,一方面是鼓励更多专家对于吉他音乐「民族化」的深层探讨,另一方面也希望藉此激发更多优秀的中国作曲家,投身于吉他音乐的创作;第二则是借着《梁祝》广大的群众基础,有效的提高社会大众对古典吉他的认识和艺术认同。过去四十五年来,《梁祝》在推广中国民族音乐上居功厥伟;现在吉他版本的问世,叶登民衷心的希望,改编的《梁祝》吉他协奏曲也能为中国的吉他音乐带来彩蝶飞舞的春天。
  另外,这次在上海举办的『第五届全国吉他大赛』,从活动的方案、策划、活动内容、邀请专家、甚至于海报和节目单的设计,叶先生都是义务投入,没有一分酬劳。至于音乐会方面,通常举办一场协奏曲音乐会所需要的经费至少都在20万,虽然这场协奏音乐会是并入『第五届全国吉他大赛』的活动之一,但在风雨飘摇的吉他界里,他潇洒一句:「不想连累好朋友! 」所以,他自掏腰包垫了几万元,目的就是不使大赛的财务吃紧、同时可以把活动办好。这种如史诗般的气魄、深切表达他对吉他事业的奉献与执着,这是叶登民最真诚的心情,在他的音乐中,同样也传达着这份真诚,就如同在他个人简历上的最后一句话:……他期待和所有热爱音乐的朋友一起完成属于他、属于全中国人的吉他艺术梦想!
吉他中国采访后记:当我们得知福田进一将在上海举行《阿兰胡埃斯》协奏曲演出时,我们特别兴奋;而当得知叶登民先生改编的《梁祝》吉他协奏曲也将上演时,就不单单是兴奋所能表达的!我们一向敬佩那些为吉他发展真正做事的人,叶登民先生就是其中一个。但不单是演奏家,对我们的影响更多是一个活动家的身份,我个人曾说过:不知道这究竟是幸福还是悲哀?让一个演奏家从事这些活动的策划、安排、运做,连弹琴时间都牺牲掉,我们的吉他事业体制还不完善或者说壮大。第五届上海全国吉他大赛,我们知道叶登民先生是最大的幕后工作者(另一个是陈华亮),然后又要排练演出,百忙之中,我们做这个采访,在此预祝《梁祝》首演完美,预祝上海吉他大赛成功!
另讯:《梁祝》吉他协奏曲乐谱将于2005年在日本《现代吉他社》正式出版,全球发行!
乐谱封面(点击放大):

发表于 2004-12-15 18: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如此正规的出版,发行乐谱,必将成为中国吉他史上里程碑式的事件。
发表于 2004-12-15 20: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恩,继续关注
发表于 2004-12-15 20: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真不错!
疑问:只是在封面上的何占豪的"姓"---he----怎么拼成了ho了??是笔误吗?还是HK发音?
发表于 2004-12-15 21: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曲谱不在中国首先发行而由日本的《现代吉他社》正式出版,甚是不解,就是不知道国内能不能买到这曲谱???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5 21: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好象很少有出版社愿意为一首曲子出版乐谱吧?国内肯定能买到,请注意吉他中国通知,而且,我相信每1本都会有叶先生亲笔签名,和购买者签名(我觉得这样可以防盗版和恶意下载)。我们会建议的毕竟,协奏曲这种乐谱销量不会打,购买者也一般都是有相当的演奏水平~~
发表于 2004-12-15 21: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小兵吉他在2004-12-15 21:50:26的发言:


我相信每1本都会有叶先生亲笔签名

发表于 2004-12-17 09: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音乐会已经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备案并支付演出作品的版税,许可证编号:P/LP-PR/2004-H67
发表于 2004-12-17 10: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踊跃购买,
发表于 2004-12-17 10: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中
发表于 2004-12-17 20: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大卫罗素的祝贺
Dear Danny
Happy Christmas and lots of success for your concert,
David and Maria Russell.
发表于 2004-12-17 20: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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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2 01: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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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2 01: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henan在2004-12-22 1:08:33的发言:
《梁祝》吉他协奏曲音乐会版权声明!
即将于上海隆重上演的《梁祝》吉他协奏曲音乐会已经向音着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备案并支付演出作品的版税,许可证编号:P/LP-PR/2004-H67。另按照作曲家与演出单位上海歌剧院的要求,凡是未经作曲家、演出单位和主办单位同意,严禁任何听众自行录音或录像,一经发现既立即送交在场的音着协代表和文管局处理,并需至少赔偿主办单位五万元以上的侵权损失,请特别注意。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八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生意人.肯定不会弹吉他的.或者是初学者才会说这话.口气倒不小.去不去捧场有点成问题了.[em10]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4-12-22 01: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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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2 01: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扫兴,看来没有机会听了,罢了。
发表于 2004-12-22 02: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版主的说明并非针对版权和盗录问题,而是针对声明人身份和论坛管理上,支持版主所作决定,要不这样怎么管理?比如明天我出来替999版主招亲,后天出来替wang版主找女朋友,大后天替火花说要他女朋友别再找他,再来替哈哈卖琴,大家该如何看这些声明?但如果说明身份,原来是他们家长或老婆,那才可知道该怎么办。
发表于 2004-12-22 02: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严正警告毫无意义。只让人增加了对举办方的反感而已!网络不同于报纸,有虚拟性。除非网站本身的声明才更有意义。
发表于 2004-12-22 02: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是声明,不知道声明方是谁,声明还能有意义吗?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是有法院来最终判定,5万的说法没有根据,999T没有说错。
发表于 2004-12-22 03: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yrf81511在2004-12-22 2:55:18的发言:
声明方有可能是叶大师?
还是看不懂

在这事情上“有可能”是没有意义的,得明确表示声明者是谁,或以什么身份声明,比如打倒盗录联盟负责人,本场音乐会主办人等等,这样才有意义,否则我也来一则声明,说欢迎录像,是否大家便可以录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22 4:12:37编辑过]

发表于 2004-12-22 07: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guitarguitar先生果然名不虚传!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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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2 08: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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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2 17: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时候一定要买!
发表于 2004-12-22 17: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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