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色琴风 发表于 2010-3-7 00:48:29

这事儿还没了呢!继续关注。

夜魂 发表于 2010-3-7 00:59:38

最烦小偷。

一念之差,哎。

狂懒 发表于 2010-3-7 09:22:35

我来说点刻薄话,这个人目前还是个犯罪嫌疑人,是享有公民基本权利的,据我所知,有权力发布肖像进行通缉的是公安机关,虽然在我国法律只是个屁,但是吉他中国作为大型网站,一举一动都将产生很大影响,这样将他肖像示众,其实比报案还毁人。

小兵吉他 发表于 2010-3-7 09:47:30

原帖由 狂懒 于 2010-3-7 09:22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来说点刻薄话,这个人目前还是个犯罪嫌疑人,是享有公民基本权利的,据我所知,有权力发布肖像进行通缉的是公安机关,虽然在我国法律只是个屁,但是吉他中国作为大型网站,一举一动都将产生很大影响,这样将他肖像 ...

你觉得我们没问过公安吗?你觉得你自己很另类吧?你觉得你喜欢哗众取宠是吧??

公安都说可以发布这个图像,因为这个就是盗窃现场图像,这个是确定的啊。这里没有公布该人姓名,涉及什么名誉 肖像?

而且帖子主题也是:涉嫌盗窃

你认为我们不会注意这些细节吗?

报案后他这辈子就完了,那就正式报案吧

不插店 发表于 2010-3-7 09:48:22

继续关注!!

oni2pp 发表于 2010-3-7 10:14:05

吉他中国很仗义~~!!

阿川 发表于 2010-3-7 11:08:14

原帖由 guiter 于 2010-3-5 20:15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是公安...

我来分析下这个事情...

首先...这个视频很清晰...是可以直接作为证据的...这样意思就是不管当事人承不承认...都一定会被定罪...

这个琴价值是18k...不过...一般量刑的时候会考虑到折旧...这样. ...

狂懒 发表于 2010-3-7 11:35:07

冷静点,戳我这个屁民是没用的,一来就该报案,争取政_府宽大处理,或者把脸糊上警告,现在你也火了他也火了,你在明他在暗,不过以他反常的智商估计也搞不出什么事来

[ 本帖最后由 狂懒 于 2010-3-7 11:38 编辑 ]

刺儿头 发表于 2010-3-7 12:22:17

齐秦 发表于 2010-3-7 12:40:16

看来大G诱惑力不小于美女引人犯罪啊

Songs6 发表于 2010-3-7 12:42:33

继续关注这个3只手的师太发展!

rainbow6 发表于 2010-3-7 12:52:36

关注此事,希望这伙计马上回头,别把自己毁了

小够 发表于 2010-3-7 13:19:41

原帖由 Joe_Huan 于 2010-3-5 20:56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狠斗私字一闪念

不过吉他中国也应该吸取教训 引以为戒 加强管理~
孔二狗的书迷??

小够 发表于 2010-3-7 13:23:34

GC做的挺好,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你赶紧送会来,私下了解,要不你最好的岁月就要在监狱度过了。

[ 本帖最后由 小够 于 2010-3-7 13:25 编辑 ]

剃刀锋芒 发表于 2010-3-7 13:30:52

顶一把~~~

郁闷的冰箱 发表于 2010-3-7 13:56:21

做错事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支持报警!

谢绝呼吸 发表于 2010-3-7 13:57:15

这孩子毁了,可惜廖

pain 发表于 2010-3-7 14:09:59

到总部去偷东西,胆子真大啊!

sd5237521 发表于 2010-3-7 14:42:24

给个机会吧。。别一棒子打死,希望看到帖子,中午喝二两白酒拿着琴给人道歉去得了。。

sands 发表于 2010-3-7 14:45:35

他会还回去的,希望如此。

冷秋 发表于 2010-3-7 14:55:38

丫的不想活了。

quakejc 发表于 2010-3-7 15:15:52

回头是岸~~

曾经的你~ 发表于 2010-3-7 16:19:27

继续关注后续报道!!!


话说是否有更多清晰大图?

摇了~滚了 发表于 2010-3-7 16:31:44

哎··谁都会犯错·给他个机会吧···希望这兄弟赶紧把琴还回去

欧阳金童 发表于 2010-3-7 16:58:18

从智商上分析可能是韩国人。。。不过谁年轻的时候没犯过嗲错啊,好在我们那个时候没摄像头

邱小孩 发表于 2010-3-7 17:13:54

真有点像韩国人,如果真是棒子,支持小兵一气儿把这厮办挺啊!!!!!!!!!!

steve_li 发表于 2010-3-7 17:46:38

原帖由 sd5237521 于 2010-3-7 07:42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给个机会吧。。别一棒子打死,希望看到帖子,中午喝二两白酒拿着琴给人道歉去得了。。

二两?!怎么也得两斤!

火球儿 发表于 2010-3-7 18:12:11

Korea 思密达!!!

amani2004 发表于 2010-3-7 19:24:20

打酱油路过

10060 发表于 2010-3-7 19:54:12

琴在此情况下有可能会被转卖,建议兵总把琴编号公布出来,这样一是那孙子不好出手了,二是可以避免真有人买了这个琴还不知道这事赃物的情况发生,三是SUPER ME在市面上也不少,把编号公布出来大家伙不好找人,找琴也行呀。

jazz111111 发表于 2010-3-7 20:09:49

关注~~~~~~~~~~~~~~~~~~~~

rainbow6 发表于 2010-3-7 21:19:15

视频里那位快自首吧,gc这么多人都在为你着急,你自己怎么就无动于衷呢,真不忍心看着一个弹琴的人就这么毁了

jameslee9988 发表于 2010-3-7 22:12:45

...其实``我觉得GC不能说因为自己工作做不好``被人偷了``就给别人机会`
偷就是偷``我放在桌子上的手机``你偷走了也是偷``法官难道会说``你自己爱放在桌子上``被偷活该这种话吗`?所以``不能姑息养奸..虽然给他机会是好的``但是我家乡这有句俗话``小时候会偷花生``长大了就会偷牛``不过是用家乡话讲的``所以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报警

gtlover 发表于 2010-3-7 22:21:37

现在社会人人都要处处要规范自身行为,因为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拍照或录像。希望该朋友尽快主动承认错误,归还吉他,不要因此影响了自己的一辈子。
我想,主动归还后,吉他中国东直门的朋友们会原谅你的。

踏尸前行 发表于 2010-3-7 22:48:30

好久没来GC,一来就发现这么劲爆的消息,这哥们也是够没常识的,现在这年头哪儿没摄像头啊,干这傻事。赶快把琴还了认错吧,总比进去吃牢饭强一万倍。
GC以后也要吃一堑长一智了,学习很多商店门口贴“本店已与110联网”的做法,在醒目位置写上“360度全方位无死角大功率高精度长待机高智能无线摄像头全天监控”,估计此种事情当会绝迹,附加员工自觉投入工作效果,牛B。

药匣子 发表于 2010-3-7 23:31:59

期待结果。。。。。。。。。。

yeesie 发表于 2010-3-7 23:54:46

至少肯定不是我,我连GC 在东直门的哪里都不知道.
真的.
谁告诉我个地址,我也去看看现场?

SoulReaper 发表于 2010-3-8 00:10:17

原帖由 小兵吉他 于 2010-3-7 09:47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觉得我们没问过公安吗?你觉得你自己很另类吧?你觉得你喜欢哗众取宠是吧??

公安都说可以发布这个图像,因为这个就是盗窃现场图像,这个是确定的啊。这里没有公布该人姓名,涉及什么名誉 肖像?

而且帖 ...

说实话,权力倒是没侵犯,不过这个可真不叫给人家机会。直接报警,也不过是那么几个人知道,外加档案加一笔,也不会有50万人都知道,还是一个圈子里的。

现在,这人才真的叫一辈子不用碰吉他了

有时候,想做个宽厚的人,更应该多想一些,更宽厚一些

xxl水果 发表于 2010-3-8 00:49:55

找柯男呀,真是虎年gc第一案可以拍即时了。

小兵吉他 发表于 2010-3-8 00:51:09

原帖由 SoulReaper 于 2010-3-8 00:10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说实话,权力倒是没侵犯,不过这个可真不叫给人家机会。直接报警,也不过是那么几个人知道,外加档案加一笔,也不会有50万人都知道,还是一个圈子里的。

现在,这人才真的叫一辈子不用碰吉他了

有时候,想 ...

哦,是吗?那明天报警了

抓到立即全部删除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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