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奸淫命 发表于 2010-3-5 20:45:20

别给这人弄笼子里去。。。他要认为咱们就是要把他往笼子里送他指定猫起来。。。那样既坑害了他自己也耽误了GC!让他还琴道歉交点罚款算了。。。。

少妇也疯狂 发表于 2010-3-5 20:45:25

同楼上

Songs6 发表于 2010-3-5 20:50:06

希望小偷向GC自首吧!求我们伟大的管理员宽恕吧!!
争取宽大处理!或者明天把2w块钱放到琴行门口,附上条子说:我等不及要拿回家试试新买的马勺箱,试好了琴我收下了!

哈哈!

草奸淫命 发表于 2010-3-5 20:50:51

哎呀你们有没有考虑过这家伙可能已经销赃了呢???谁买到了这个琴就证明他一定买到了赃物。。。。北京各大琴行请注意了。。。。

琴兽不儒 发表于 2010-3-5 20:53:29

原帖由 cookie827 于 2010-3-5 08:30 PM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一个偷吉他的人。你们有什么资格去怪他 您大名叫孔乙己?

草奸淫命 发表于 2010-3-5 20:53:42

回复 43# Songs6 的帖子

哈哈!好思想。。。你可以去编故事了。。。罪犯:我那天看见这把琴挺不错拿回家试试我刚买的马勺!我走得急忘记给你们留条了NND回家一试马勺大G是绝配!现补交款2W元!请GC收下。。。。。。。哈哈哈哈

小鹤 发表于 2010-3-5 20:54:45

这个应该好办的,我店旁边的服装店春节时候被盗 ,也是有录象,很清楚,当天就找到人了。公安机关应该很方便就能通过照片找人的。别的不说,NOKIA一个N系列手机都能名片识别呢。

偷琴的哥们送回去说几句好话也就完事儿了,千万别闹大了,因为个琴跑路?

草奸淫命 发表于 2010-3-5 20:56:09

抓紧自首吧~~~偷琴=杯具!偷GC得琴=找 死。。。。。

Joe_Huan 发表于 2010-3-5 20:56:17

狠斗私字一闪念

不过吉他中国也应该吸取教训 引以为戒 加强管理~

草奸淫命 发表于 2010-3-5 20:58:58

我们的原则是:偷别人的琴你一定会下地狱!偷GC得琴GC一定会送你下地狱!

Songs6 发表于 2010-3-5 21:00:18

不向GC自首的话!拖出去枪毙5分钟!

若若 发表于 2010-3-5 21:02:31

这哥们头脑发热了吧。。。。

把琴还了吧,不值得。。。

真实的我 发表于 2010-3-5 21:03:35

明天中午你去喝二两小白酒
然后中午就去GC 把琴给人家送过去 我想也不会为难你的

Songs6 发表于 2010-3-5 21:10:12

估计那么大件事,喝两坛都不行……

听自己的心跳 发表于 2010-3-5 21:11:26

随时关注该事件,同时也希望这哥们赶紧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vorphy 发表于 2010-3-5 21:25:55

给楼主顶了 ······

Triple_X 发表于 2010-3-5 21:26:48

确实贼眉鼠眼

kill_v_me 发表于 2010-3-5 21:26:51

不做评价了,都沦为小偷了,还有什么可说的?进去也是挨打的份!
如果想挽回损失,最好立即报案,GC这种做法是扶植犯罪,小偷不会应为你的宽恕去传教。

抑郁的刀刀 发表于 2010-3-5 21:28:41

我在38楼的回复被HX了……

桑茶浴水 发表于 2010-3-5 21:28:53

这辈子不要上视频了

弦下游魂 发表于 2010-3-5 21:34:44

狂赞59楼。。。。。。

亮子830118 发表于 2010-3-5 21:43:56

汗一个'...

老郑 发表于 2010-3-5 21:48:59

这孙子算完了!!!!

恋庸俗的另类 发表于 2010-3-5 21:49:30

毁了人格!毁了前程!2万 值么?还是小啊!

沮丧的白蜡 发表于 2010-3-5 21:51:53

这个哥们不专业~把裤衩脱下来套头上啊~

哭泣的电吉他 发表于 2010-3-5 21:54:23

小偷啊 草 草~~~~~~~~~~~~~~~~

随随up随随 发表于 2010-3-5 21:54:58

艹。。。摄像头也忒清楚了。。。抓小偷啦~~~~~~~~~~~~~~~

我爱冰草莓 发表于 2010-3-5 21:55:23

曾经的吉他手,孔已己曰——窃琴不算偷

颠倒黑白 发表于 2010-3-5 21:58:31

飞机 发表于 2010-3-5 22:00:34

强帖留名!!!!!!!!!!!

tiger 发表于 2010-3-5 22:18:35

哥哥在家美呢还,,,哈哈
殊不知大祸临头

tototototo10 发表于 2010-3-5 22:18:48

偷琴的人是可耻的 严重鄙视F U C K !!!

Paul3939 发表于 2010-3-5 22:26:47

报案吧,不能姑息养奸。

酒醉de卡农 发表于 2010-3-5 22:28:55

无奈了,这哥们长的有点像女的啊,期望赶紧去自首啊,还是踏踏实实做人好

铁啸 发表于 2010-3-5 22:39:32

哥们太不聪明了,摩托车头盔一样大的摄像头下,也玩盗窃~

xnduck 发表于 2010-3-5 22:42:24

不知道现在闲聊区的有没人去二手逛过呢...

oldhenband 发表于 2010-3-5 23:02:44

那人是不是已经被抓了,他发的贴后不见踪影了。

管理员 发表于 2010-3-5 23:03:57

感谢大家提供的线索。我们会一一记下ip id的。
如线索真实定会感谢大家。

我们给盗窃者2天时间,周一上午报警。
现在给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私了此事。救你一生。

GC 这次出这个事,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而造成别人的犯罪,这对谁都不是好的。

放心,我们手里还有其他证据,只要报案 ,很容易查的。

有重大线索的请联系QQ 767901262
电话:1581111452
电话:010-84037131
email:guitarchina@163.com

淪落的蛋蛋 发表于 2010-3-5 23:13:56

小偷不得好死 !

rockyzhang 发表于 2010-3-5 23:14:14

回复 78# 管理员 的帖子

菩萨心肠 善哉善哉希望盗窃者能够改过自新如此宽容 不是每个人都有后悔药可以吃的 这次真的是给了后悔药 快点回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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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两千元现金征集线索:涉嫌盗窃GIBSON吉他的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