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喜欢吉他,正如把他融入我的生活一样,没有做做,因为这也是种生活的方式以及习惯!每次回到宿舍,无论有没有时间,先碰一下我的吉他,弹来弹去就那么几首弹烂了的曲子,但是一次又一次得弹,希望能融入自己的最真实的感觉,因为感觉是靠多次的尝试出来的。喜欢原色的木吉他,没必要上漆来修饰他的不足,这样的吉他给我的感觉不是视觉上的,更是心里的!觉得上色的琴都很丑!喜欢嗅音孔那的木香,感觉,用木琴弹出来的音色就是大自然的音乐!木吉他比电吉他更优秀的地方在于音色更纯,电吉他开了失真,护弦不好杂音就大到不行!所以,避免两个音同时发出,对我电琴初学者来说真不容易啊!而电吉他的优点在于可以加长延音,开失真的音色,可以轻松的揉弦,推弦,摇把,以及各种技巧!最赞的是奏响表示对现实不满的摇滚!我所爱的!我喜欢吃萝卜也喜欢吃青菜,所以,我又想学木琴也想学电琴。。。。可能真的以后为了学精而放弃其中一样,我估计是木琴吧。但是热爱不能放下,还是要学一点的。 喜欢摇滚的纹身,长发,尼古丁,颓废。不是装的时尚,不是现在年轻人的非主流,而这是摇滚的精神罢了!我想在以后弄个slash一样的爆炸长发,像他一样性感的在舞台上抽烟弹les paul!我想像john 5一样把手臂全部纹身!他的纹身很好看!我想纹身,一个大大的纹身!等我长大了,等我 真的懂得了摇滚,我会在我身体上纹上这摇滚的烙印!喜欢yngwie和slash抽烟的样子,叼着烟弹吉他,真的很好看!我想吉他弹得跟yngwie一样鸟!我想我的手能在纸板上弹得飞快!我想和他一样也能创曲子,像梦中那个一直想学好的far beyond the sun!可能这辈子也学不会,但还是努力吧!我喜欢摇滚人的台风,喜欢他们的长发,把头发甩起来,带动每个音符的震动!甚至爱那些吸毒、暴力的吉他手。在脑子里认为,摇滚,毒品,烟,纹身,就是一样东西!当然,我不会接触毒品,毕竟jimi H就这么因为吸毒死了,我可不想死啊!我还想多弹弹吉他呢!喜欢les paul的琴型,喜欢fly V,特别是像randy 用的那一把,真漂亮!可是我只是穷人!买不起!也爱上了GC上一兄弟的话,貌似的这么说的,等自己有钱了,买把fender 买把gibson买把musicman(如果是我,我还要买ibanez,jackson),骑上单车全部带回家,还要买一堆的boss单块,串起来抽死那些看不起我设备的人!以后看谁和我比设备!呵呵,确实!这样自己的确无敌了!喜欢他的嚣张!喜欢他经典的话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