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要去???
或者有没有哈尔滨的朋友帮帮忙! 这人不会在出来的!!! 我怕去上海找不到他!~
这样吧,蝴蝶哥,你要是在上海找到他了,给我个电话,我马上过去
妈的,非要抓住这孙子!~
琴我不要了,让他赔尝我损失!~ 我家也是洛阳的···同情···
我刚上GC看的第一个帖子就是有关于刚“哥”的·····
不容易啊··· 兄弟们小声点 ,他正在 看帖子呢 ,私下商量 好办法怎么把问题解决吧 bass版的斑竹整理下吧,有多少ID 还被欠着琴的
整理些事实公布下,提醒下广大琴友吧 同意兵总的意见!!!!! 建议吉他中国会员朋友们互相交易时要慎重考虑!
希望相关会员朋友尽快出面说明情况,并按事先约定屡行承诺! Lz 老乡啊 同情你 哎,月经帖又出现了。。。找到他弄Y的 虽然没被骗,但是很同情楼住。。。
回复 28# 贝司1000 的帖子
汗~良哥也会被骗~~~ 要是能够做到 很多小案件 并案的话 ,也就是大家都去报警而且互相之间都给报警出提供详细的线索,多起案件并案诈骗,如果是达到万元以上的积累,算是较大数额,应该是3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吧
在中国没有抓不到的人,只有大家愿不愿意要他进监狱的心思了 如果真的愤愤不平的话,可以去法院告的,不过要有一个人牵头,整理资料交给公安机关,公安不得不受理,然后就是取证环节,确定了,就逮捕拘留。他这个案件,如果能有3万的总值,估计能判3年以上,因为该人多次而且诈骗多人的话,视为严重情节,估计会判3-6年之间,5年几率比较大。
大家决定一下,如果真相要他坐牢,很简单
诈骗罪
〔释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相关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这人干什么的 为什么都要借他东西,,,,,,,,,,,,,,,,,,,,,,,,,,,,,,,,,纳闷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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