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音 发表于 2009-8-6 15:04:56

婚房應該誰來買?

一個女同事今年要婚了,該同事去年買了一套130+平米的房子,打算作爲婚房用,於是部門内部論戰開始~

A方:婚前一定要財產公證!房子本來就該男方買的,現在男方沒買就算了,這房子他一毛錢沒出萬一以後離婚了當然一平米也別想拿到!
B方:夫妻本來就是應該不分彼此,婚前公證太傷感情。何況婚房必須由男方出太不合理。

目前爭論持續中~~~

:):):)

长江杀人王 发表于 2009-8-6 15:07:43

无手观音 发表于 2009-8-6 15:08:55

中国风俗是男的出。。。。。。

弄得很现实我烦 接受不了这感觉 所以吧 我要结婚 女的买房就写他名字 我买房就写2人名字

恩恩

shenpenny 发表于 2009-8-6 15:09:21

应该男方主动说去公正~~

循环子宫 发表于 2009-8-6 15:10:34

恩   
客观的说确实应该公正
婚前财产就是婚前   共同财产就是共同财产
这点不做到位   以后的麻烦事一大把

stoned 发表于 2009-8-6 15:11:12

无论是哪一方买的房子,公证都是必须的。

魔音 发表于 2009-8-6 15:13:41

原帖由 长江杀人王 于 2009-8-6 15:07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该去公正,我一点没觉得公正伤感情

目前論戰結果是公證派佔上風,反對公證派負隅頑抗~
不過他們已經離題了~
論題已經開始變成討論帖子題目上的問題了~

:):):)

无手观音 发表于 2009-8-6 15:15:59

男的也是 自己不出钱 就公正呗。。。

SoulReaper 发表于 2009-8-6 15:17:11

如果说应该谁买, 我是认为应该两个人共同努力.

如果某人婚前已经买了,那么当然应该公正,而且即使不公正,这也是他个人的而不是公共财产

雪蝴蝶 发表于 2009-8-6 15:17:31

我觉得公不公正以后如果离婚的话,男的也不好意思要这个房子吧,毕竟一分钱不出,白讨个老婆回来。当然如果这男的很无耻的话也不好说。
可是这还没结婚呢就先考虑离婚了,而且先把这男的想的这么龌龊,结了婚怎么能生活到一起呢?

魔音 发表于 2009-8-6 15:21:18

原帖由 雪蝴蝶 于 2009-8-6 15:17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公不公正以后如果离婚的话,男的也不好意思要这个房子吧,毕竟一分钱不出,白讨个老婆回来。当然如果这男的很无耻的话也不好说。
可是这还没结婚呢就先考虑离婚了,而且先把这男的想的这么龌龊,结了婚怎么能 ...

厄……大概環境不同的關係~
小魔和小魔的大學同學當年在法律課的時候最喜歡研究的就是婚姻法~
尤其是離婚財產分配的部分~囧

P.S. 白娶一個媳婦,離婚的時候厚顏無恥要分財產的小魔還真就見過~這年頭無論男女都有敗類~咱要防著~~~

:):):)

[ 本帖最后由 魔音 于 2009-8-6 15:33 编辑 ]

choros 发表于 2009-8-6 15:24:20

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   根本用不着公正

bxkevin 发表于 2009-8-6 15:25:35

郑强:中国男人责任太少,责任感太差!

lucifer1011 发表于 2009-8-6 15:37:37

散了...这婚结不了了

苦人儿 发表于 2009-8-6 15:40:47

觉得伤感情就别结婚。。。

雪蝴蝶 发表于 2009-8-6 15:45:06

回复 11# 魔音 的帖子

天,真有这么无耻的男人啊!

魔音 发表于 2009-8-6 15:46:27

原帖由 lucifer1011 于 2009-8-6 15:37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散了...这婚结不了了

啊?
爲啥結不了了?
小魔可是一直都很期待著去他們婚禮上搶新人風頭的~
大人這不是打擊小魔嘛~
@_@

魔音 发表于 2009-8-6 15:49:57

原帖由 雪蝴蝶 于 2009-8-6 15:45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天,真有这么无耻的男人啊!

小魔不知道這種人多不多,但是小魔的熟人有遇到過~
所以當初同事說要婚的時候小魔馬上就想到慫恿人家財產公證去~
她男朋友雖然据小魔觀察人還不錯,但是人縂會變的,誰知道將來怎樣呢~
:):):)

SoulReaper 发表于 2009-8-6 15:51:40

回复 17# 魔音 的帖子

那小魔大人什么时候结婚呢? 我一定去参加哈

魔音 发表于 2009-8-6 15:55:51

原帖由 SoulReaper 于 2009-8-6 15:51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那小魔大人什么时候结婚呢? 我一定去参加哈

大人先給小魔找個結婚對象再説吧~
根據之前聽説的結婚等於挑白菜的理論,小魔就是那沒人挑的白菜亞~
:):):)

SoulReaper 发表于 2009-8-6 15:57:45

回复 20# 魔音 的帖子

鬼才信..........................................................

魔音 发表于 2009-8-6 16:00:35

回复 21# SoulReaper 的帖子

可這就是事實啊~~~
虧小魔還自認爲是顆不錯的白菜呢~
:):):)

Wilson1314 发表于 2009-8-6 16:19:28

这样还结婚 ~~

andygirl 发表于 2009-8-6 16:21:39

法律是不上感情的。。。 告诉你同事。。。

公正跟感情无关!

感情和法律总搞不清。。。这也是国人法律意识薄弱的一个原因啊。。。

也弹吉他 发表于 2009-8-6 16:26:58

是啊 !! 炮房到底算在谁的头上呢? 是个问题 !!!!!!!!!!!!!!!!

shenpenny 发表于 2009-8-6 16:36:57

原帖由 魔音 于 2009-8-6 16:00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可這就是事實啊~~~
虧小魔還自認爲是顆不錯的白菜呢~
:):):)
小魔是料理仙姬,怎么会没人要~~

feiteyuedui 发表于 2009-8-6 16:38:11

根据法律 离婚后财产一人一半 男的还要抚养孩子 完毕想结婚的哥们先考虑清楚

也弹吉他 发表于 2009-8-6 17:02:40

我操 ~~    房子是谁买的 ,就是谁的, 如果一起买, 就按各投资多少,来算~~


   离婚的时候,把自己的资金抽走~~ 很简单的~~~

一个人的房子怎么就成2个人的了~~ 、

在这个XX泛滥的社会~~    必须亲夫妻~~明算账~~~~~~~~~

zs 发表于 2009-8-6 17:16:09

A方:婚前一定要財產公證!房子本來就該男方買的,現在男方沒買就算了,這房子他一毛錢沒出萬一以後離婚了當然一平米也別想拿到

无名之琴 发表于 2009-8-6 17:52:45

哈哈哈。。。唉。。。

我来说点亲身经验吧。20多年前,我亲奶奶死了,爷爷寂寞了几年然后又续了弦。我爷爷是部级干部,老太太就是个比较时髦退休老太太,当然在老太太里面绝对算漂亮的了,当时就很明确“要公正财产就不结婚”,结果我爷爷就从了。7年前爷爷走了,一辈子所有的财产,知道的(2套200多平米的房子)和不知道的(除了老他太,家里没人知道爷爷一辈子存了多少钱,而且老太太手紧的相当可以)全划给老太太了,还有个她偷偷拉着我爷爷去公证过的“遗嘱”,所以我爷爷等于一个字儿也没留给5个子女和我这么唯一一个孙子。

你是想要面子还是要里子呢?

[ 本帖最后由 无名之琴 于 2009-8-6 17:54 编辑 ]

也弹吉他 发表于 2009-8-6 18:17:28

我操,无明啊, 你爷爷真是真是 ................

鉴于对他老人家的尊敬,我不说了, 不过这个 后奶奶, 实在太操蛋了·~~!BS !

血色Sandman 发表于 2009-8-6 18:28:23

平分!!!!!!

我严重支持两人一起合力买,不管你们的条件有多好!

ljymmto 发表于 2009-8-6 19:02:24

这些人呐,还没接都想着离了

魔音 发表于 2009-8-6 19:33:51

原帖由 无名之琴 于 2009-8-6 17:52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哈。。。唉。。。

我来说点亲身经验吧。20多年前,我亲奶奶死了,爷爷寂寞了几年然后又续了弦。我爷爷是部级干部,老太太就是个比较时髦退休老太太,当然在老太太里面绝对算漂亮的了,当时就很明确“要公正财 ...

也許小魔下面說的大人會不愛聼……
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只要那份遺囑上有寫,即使公證過,無名大人的爺爺的個人財產也應該是由遺囑繼承人——也就是那位老太太繼承~
只能說那個老太太確實挺厲害的……
:(:(:(

SoulReaper 发表于 2009-8-6 19:40:33

回复 34# 魔音 的帖子

小魔大人的话逻辑有问题.....我没看懂...............

魔音 发表于 2009-8-6 19:54:19

原帖由 SoulReaper 于 2009-8-6 19:40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小魔大人的话逻辑有问题.....我没看懂...............

就是説~

假設婚前財產公證了
房子和婚前財產屬於無名大人的爺爺的個人財產

老人去世后,他的個人財產以及夫妻共同財產中屬於他的部分成爲遺產

如果老人沒有遺囑
則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均分遺產

如果立有合法遺囑則遺產根據遺囑内容進行分配
由於老人的遺囑繼承人是自己的配偶——也就是無名大人的繼奶奶

所以,遺產由無名大人的繼奶奶繼承
老人的子女不能繼承任何遺產。
(至於無名大人,在自己父輩還健在的時候本來就不是法定繼承人,咱們就不討論了~)

:):):)

无名之琴 发表于 2009-8-6 20:34:05

那些已经和我没关系了,只不过偶尔会YY一下,毕竟那套房子现在都涨到3W一平米了,呵呵。

只是告诉那些有困惑的人,你不用把人想太好,也不用把人想太坏,但你需要保护自己。如果感情和睦,天长地久,公正一下又会给双方造成任何实际损失吗?没有。但是如果一拍两散,没有公证谁吃亏呢?只有你。如果是“要公正就不结婚”的,其实目的已经非常明显了,无论嘴面上说的再好听,什么感情啊这啊那啊,都是虚的。所以,我就是问那句话“是想要面子还是想要里子?”

无名之琴 发表于 2009-8-6 20:45:58

而且,实际点,现在这年头100对结婚的里面有几个能走到坟墓里的?表面上看起来比你更郎才女貌,门当户对,甜蜜恩爱的一对对多了去了,离婚率是摆在纸上铁板钉钉的,你真幻想你是那少数的X%?

dna23 发表于 2009-8-6 20:47:47

A
不接受就算了~~

魔音 发表于 2009-8-6 21:46:50

原帖由 ljymmto 于 2009-8-6 19:02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些人呐,还没接都想着离了

私以爲,在離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未雨綢繆並不是什麽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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