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adj123 发表于 2009-7-9 13:29:58

快乐女声不用比了 结果我已经知道了

曾哥绝对能进前三   等答案揭晓吧大家

果蝇幼虫 发表于 2009-7-9 13:31:32

曾哥屎太浓...

果蝇幼虫 发表于 2009-7-9 13:36:47

.........................

zengjun 发表于 2009-7-9 14:10:27

回复 3# 果蝇幼虫 的帖子




[ 本帖最后由 zengjun 于 2009-7-9 14:11 编辑 ]

825405166 发表于 2009-7-9 14:23:19

SoulReaper 发表于 2009-7-9 15:00:28

回复 4# zengjun 的帖子

不用理他这个狗屁声明,他追不到你的任何责任

肖像权必须是以非法获利为目的的,而名誉权必须有主观故意. 这两个法律要件是绝对不可能构成的

bxkevin 发表于 2009-7-9 15:10:18

過程更重要。

boss6tg 发表于 2009-7-9 15:11:54

这个娱乐公司要跟舆论对着干,呵呵,勇气可嘉。不过就算图片不让ps了,春哥这个名字你总管不着了吧。春哥注定要火,谁也拦不住。

lucifer1011 发表于 2009-7-9 15:21:29

原帖由 yellowwolf320 于 2009-7-9 15:17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曾哥冠军!!!!
那她会被全国人民的口水淹死

fizben 发表于 2009-7-9 15:25:49

原帖由 SoulReaper 于 2009-7-9 15:00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用理他这个狗屁声明,他追不到你的任何责任

肖像权必须是以非法获利为目的的,而名誉权必须有主观故意. 这两个法律要件是绝对不可能构成的


法律帝

无名之琴 发表于 2009-7-9 15:57:54

我已决定就算倾家荡产也要把曾哥投到冠军,有没有和我一样支持曾哥的朋友,让我们一起点亮这个世界

maochuanbing 发表于 2009-7-9 16:11:25

LS我也顶曾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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