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所有喜欢摇滚的年轻人都会经历这种变化,所以我为什么那么喜欢ALMOST FAMOUS几乎成名那个电影,只有从那个电影里,我才能感受到那个曾经的摇滚乌托邦的年代,那个一帮子纯真的男孩女孩,怀抱着热爱音乐热爱生活 ...
我也喜欢这电影,尤其是飞机遇到坏天气,差点失事的那一段,每个人都把心底的秘密说出来,然后飞机没事了!!
那女主角的眼神很妩媚,男主角的眼神很纯真!! 是骨肉皮兄弟啊~帮兄弟顶个~好久没有见你 了啊 ~ 骨肉皮
好震撼的称谓 骨肉皮这个译名很传神呀.....谁翻译的??? 第二章
10
这是一家广告公司。规模不算太大,但是看得出,运营情况还不错。所有工作人员都在忙碌着。发传真的、打电话的、写文案的、设计图案的,忙乱却不嘈杂。
我像大多数北京白领女性一样,从地铁出来,行色匆匆地走进办公室。我的衣服非常得体,并化了淡淡的妆。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我跟所有人打招呼:“早!”几位正在工作的同事抬起头,对我打招呼:“麦姐早。”
我走进我的办公室。关上门,打开空调。点上一支烟。打开电脑,查阅电子邮件。每逢周一总是我最忙的时候,大大小小许多事情要处理。在一堆工作邮件中,我先打开了一封来自Jacky的一封名为《麦地》的邮件。
月亮下/有十二只鸟/飞过麦田/有的衔起一颗麦粒/有的则迎风起舞,矢口否认
麦浪——/天堂的桌子/摆在田野上/一块麦地
月亮知道我/有时比泥土还要累/而羞涩的情人/眼前晃动着/麦秸
(《麦地》/海子)
另外还附了一句话:这首诗很美,希望你的心情也一样美好。
我莞尔一笑。拿起电话,拨号。“Jacky,有时间的话来我办公室一下。”说完挂了电话。
Jacky是我的同事,或者说是我的下属,也是一个洋溢着活力的、很帅气的年轻人。
敲门声。
“请进。”
Jacky推门进来,随手关上门,站在我的办公桌前。
我抬头看了一眼Jacky,然后盯着电脑屏幕上的那首诗,问:“我们昨天开会讨论的文案准备完成了没有?”
“已经准备好了。”Jacky回答。
“OK。你再稍微润色一下,中午之前发给我。没问题吧?”
“没问题。”他的回答向来言简意赅。他是我的得力助手。
我抬头看着年轻的下属,听见他说“没问题”之后,继续低下头眼睛看着电脑上的那首诗。“那就这样,你去忙吧。谢谢你发来的诗,我很喜欢。”Jacky没再说话,离开了我的办公室。离开之前,回头看了我一眼,但我仍没有抬头。
周一到周五,我有我的正常工作。我是这间广告公司的总裁助理。只有在周末的时候,我才会成为一个衣着另类、脸上涂满浓重化妆品的骨肉皮。在那个圈子里,没有人了解我明亮的一面。而在工作的时间里,我就是一个职业女性,甚至我会暂时忘记我在周末时候的业余身份。
我知道这件事情有点奇怪,我怎么会突然从一个骨肉皮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广告公司的白领呢?或者说,我为什么要在周末扮演一个骨肉皮的角色呢?我还是继续讲故事吧,这件事情我们可以以后再谈。
11
周五例会结束之后,Jacky在会议室门口拦住了我。
他说:“Maggie,今天是周末,下班之后我可以请你吃饭吗?”Maggie是我的英文名。你知道,在广告公司上班的人大多会给自己取一个英文名,尤其是像我这种中层人员,这实在是一件很恶俗的事情。
“还是省着你那点儿工资买房子讨老婆吧。”
“我才多大呀,就急着讨老婆?再说,我连女朋友都没有呢,就算想讨,谁让我讨啊?”Jacky笑着说。Jacky真的是一个很阳光的男孩子,他的笑容显得那么健康。但我仍然揶揄他:“原来是找不到女朋友才想起要请我吃饭啊?”
Jacky狡辩说:“绝对不是!其实我一直想找一机会请你吃饭,就算是对你这么长时间以来对我工作上的照顾表示一下感激之情吧。”
我想了想,说:“得,听你说得怪诚恳的。好吧,等下星期发了工资,请我吃大餐。”
Jacky兴奋地说:“好,绝对没问题!说定了。”
我知道这个小孩儿有点喜欢我。从他刚进公司那天起就对我格外热情,但我毕竟是他的上司,虽然不至于说整天摆出领导的架子,但也不能跟下属太过于随便吧?尤其是这样一个很帅气的异性下属。闹出绯闻可不是闹着玩儿的,我在我们公司怎么说也算是个小明星吧。再者说,我似乎还没有做好恋爱的准备,我也不知道现在的我会爱上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不想在这里谈及太多我工作上的事情,因为它们跟我所要讲述的故事基本上没有任何关系,说多了显得我太夸耀。我之所以在这里谈到我的工作,只是想告诉你,我有我的另外一重身份,和另外一种生活。
12
我决定简单地讲述我的故事。不想再唠叨很多心情啊、感悟啊、体会啊,只想把我的故事简单地写出来,我觉得这样就够了。而且我知道,你更关心的根本就不是我阳光的一面,你的窥探心理注定你对我所写的我的骨肉皮身份更感兴趣一些。好吧,满足你的愿望。
酒吧里面很嘈杂。我不需要再用任何笔墨来描述酒吧里面的场景,你可以运用你的想象。至于我的样子,你也可以运用你的想象力,你可以把我想象成一个涂了浓重眼影、衣着暴露、并且带了一对大耳环的骨肉皮。是的,我就坐在那里,而且和你想象的一模一样。
我一个人坐在一张桌子前面,嚼着口香糖,抽烟,喝酒。我叼着一支烟,烟雾弥漫在我的眼前,让我有点睁不开眼睛,但是这个样子很适合现在我现在的身份,我故意要做出这样一种姿态。
舞台上新裤子乐队正在演出,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很喜欢的一支乐队,一直都很喜欢,无论是他们最早时候的音乐,还是现在舞台上他们所演奏出的动静儿。他们的键盘手庞宽此时充当了主唱,正在扭动着性感的小屁股儿变态地唱着,彭磊弹着他的Gibson吉他,偶尔会在音源器前边调一调旋钮儿。乐队演得很兴奋,比乐队更加兴奋的是台下的观众。
Everybody is here now/Everybody is here now
Let’s go to popular world/Let’s go
这是他们的新歌,名字就叫《Everybody》。其实我不在乎他们唱的是什么内容,我只知道在这样的音乐面前让我很舒服。
一个男人走到我的面前,我看了他一眼,我知道,我曾经跟他睡过,暂时就以“乐手D”来称呼他吧,反正他也没有多少戏份,从出来到结束不过这么一两分钟的时间,相当于“路人甲”或“匪兵乙”之类的。
乐手D带点嬉皮笑脸地坐我旁边,说:“哟,这不是小麦吗?怎么着,想我了吗?”
我夹着烟,带点冷漠地并且蔑视地说:“认错人了吧!”
“这才几天工夫儿啊?开什么玩笑?”说着,把一只恶心的脏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我一把把他的手拨开,很大声地冲丫嚷了一句:“滚蛋!”声音很大,周围桌上的人纷纷往这边看过来。
乐手D显然有些尴尬:“我说你这人怎么翻脸就不认人啊?”
我一定要进一步从根本上消灭他的嚣张气焰:“别他妈跟这儿耍流氓!要耍回家耍你妈去!”
乐手D讪讪地离开,嘴里叨咕着:“操,这叫他妈什么事儿?”
我用胜利者的姿态把烟头掐灭在烟灰缸,喝了一口啤酒,然后继续欣赏舞台上的演出。
13
我一定是交了桃花运了,否则为什么会在同一个晚上有这么多人想要勾搭我呢?这无疑证明了我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为了符合这样的环境,你也可以认为我是一个很风骚的女人,不是说了么,苍蝇不叮没缝儿的鸡蛋,我就是那枚有缝儿的鸡蛋,而这些男人就是嗡嗡嗡的苍蝇。绕着我飞,妄想叮上一口。叮得着叮不着就要看他们的造化了。
我去上了个厕所,回到座位的时候,一个男孩子跟走上来,带着一点儿不十分明显的羞怯。“我可以坐这儿吗?”假装特礼貌的样子。
我笑了笑:“当然可以。坐吧。”
他开始跟我搭腔:“你喜欢这支乐队吗?”
“你是记者吗?”我一面嚼着口香糖,一面反问。我盯着他看,我的眼影很浓,我的嘴唇很艳,而我的眼神像夏天的阳光一样毒辣。其实他只是一个小孩子而已,我何必使出这么具有杀伤力的眼神?
“我是一个乐评人,”骄傲地,“当然是业余的,”害羞地,“跟王小峰、贺愉他们比不了。但是我也经常给报纸和网站投稿。”说到这儿的时候脸上隐约有汗珠渗透出来。
“说说看,你都写些什么乐评?”我做出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
“当然主要是摇滚,流行的也写,但我看不上他们,为了稿儿费偶尔写一些。有时候唱片公司也会约我写,都是写他们公司的歌手,宣传文案。说实在的,我不愿意接这样的活儿,没自由,你就得说他们丫的好话,否则人下次就不找你写了。有烟么?”
“你自己拿。”我把我的烟和打火机从桌上推了过去。
年轻人拿过一支烟,笨拙地给自己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盯着我的打火机说:“你打火机挺漂亮。”
“凑合。”我客气地说。这是一只限量版Beatles的Zippo打火机,上次去东京出差的时候买来玩儿的。
年轻人继续夸夸其谈,我饶有兴趣地听着。“我虽然不敢号称自己是全国最好的乐评人,但至少是有点名气的乐评人里边儿最年轻的。”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王硕,王者之风的王,硕果仅存的硕。我今年18岁。这是我的名片。”说着从钱包里拿出一张名片,递给了我。
我接过名片,看了一眼:王硕 独立乐评人
下面是电话号码、E-mail、MSN、QQ一串联系方式。
于是我问他:“乐评人,你怎么看现在北京的这些摇滚乐队?”
年轻的乐评人得到一个表现自己的机会:“这么说吧,中国的摇滚乐发展了20年,一点儿实质性的突破都没有。唐朝黑豹那拨儿就不用说了,除了一点儿启蒙作用,没给现在的摇滚做出什么贡献。现在这些乐队,好的也不多,新裤子不错,他们一直在变,越变越好。摩登天空的乐队都挺不错的,摩登天空你知道吧?”
我点了一下头。王硕像遇到知音一般,很满足地也点了点头。继续说:“但是他们公司最大的问题是不善于商业化,乐队的音乐都挺不错,但是不能做得像台湾的五月天那么有名儿。其实五月天的音乐没什么,就是流行歌曲呗。但是现在国内唱片市场大环境就这样儿,再好的摇滚乐队出张唱片,销量也比不上随便一个港台流行歌手。”
王硕一口气说了一大堆,我听着,倒觉得挺有几分道理:“嗯,说得挺热闹。可是你说的这些我都不懂,白白浪费你这么多热情。”
“没事儿,怎么会是浪费呢?可以给我留个你的电话号码吗?我觉得跟你聊得特好。”
“怎么着?想追我?还是有什么别的想法儿?”
“没有没有。”有一点儿狡辩,“那你叫什么名儿啊?”
“你看呢?”
“这我哪儿看得出来?那你会打电话给我吗?”
“再说。”
“好吧。那什么,我那边还有朋友,我先走了。”
“好。”我说,“Bye-bye。”
男孩儿站起身走了,我看到他的一群朋友朝这边望了望。似乎有人在笑。我把玩着他的名片,想起了什么,把口香糖吐在名片上,团成一团,扔在烟灰缸里面。
14
舞台上的演出仍在继续。观众的热情已经彻底被煽动起来。乐队也越发兴奋。这是新裤子乐队的代表作《我们的时代》。
终于到了这一天/一切都改变/再也没有烦恼/一切都是爱
LaLaLaLaLaLa LaLaLaLaLaLa这是我们的时代
不用匆忙去恋爱/绝不会失败/没有更多的语言/只有太多的时间
LaLaLaLaLaLa LaLaLaLaLaLa/这是我们的时代
新裤子乐队每次演出这首歌的时候总是台下最火的时候,这次也不例外。我把目光从舞台转移到别处,打量着酒吧里的人群。这些都是酒吧里的风景,你在别的地方很难看到。我喜欢在看演出的时候顺带欣赏一下酒吧里的种种故事,这些故事在通俗小说中看不到,尤其是在已经出版了的小说中,仿佛我们国家的各个出版单位把这种独特的群体给遗忘掉了,或者干脆不承认它们的存在。
一个女孩子正在舞台前边又叫又跳,高呼着“彭磊——我爱你”的口号,彭磊是新裤子乐队主唱的名字。一个女孩子靠在一个长发摇滚乐手的怀里抽着烟,眼神迷离。一个女孩子在向一个摇滚乐手打扮的人哭诉:“你有老婆有孩子,我什么都不求,你还想让我什么样儿?我他妈够贱了我!”
我理解这些女孩子。她们——也许应该说我们,但是我似乎又和这个人群不太相同——为什么会这么热衷于这么混乱的圈子?发自内心热爱摇滚。热爱到无以复加,于是通过摇滚乐手的身体达到与摇滚乐的灵肉合一。出于崇拜心理。女人嘛,往往会因为崇拜一个男人而把自己的身体作为礼物奉送出去,心甘情愿成为摇滚乐的祭祀品。满足虚荣心。试想,那么多热爱摇滚的女孩儿,她们只能远远地站在观众席,而我已经成为距离这些乐手最近的人,哪怕仅仅是身体上的距离,哪怕仅仅是一个晚上的激情。
在我身边不远处,我看到了刚才前来跟我搭腔的年轻乐评人,他的名字是叫王硕吧。和他在一起的应该是他的狐朋狗友们,其中我又发现了那个不太帅的小胖子,健崔。显然健崔正在教育王硕:“怎么着,没泡上吧?也不先自己照照镜子。我手机有拍照功能,要不我把你拍下来给你看看?”
王硕反驳说:“就你那德性好?至少我给她我名片了,说不定她会打电话给我呢。”
健崔说:“这种专门混par的果儿都快臭大街了,带谁跟谁睡,你还挺来劲儿。小盖儿你说对吧?”后面一句话是跟边上一个女孩子说的。
那个叫小盖儿的女孩笑着说:“你丫骂谁哪?”
健崔赶紧狡辩:“你瞧,我又没说你。我这不是挤兑王硕这孙子呢嘛!”
“什么叫专门混par的果儿啊?连我都给一块儿挤兑了。没你这么挤兑人的!”小盖儿有点儿不乐意。
另外一个人说了一句:“沈黎晖来了。”摩登天空唱片公司的总裁沈黎晖走进酒吧。他身边是一个漂亮高挑的模特。两人拉着手。有说有笑。“跟他一块儿的是谁呀?”
王硕来劲儿了:“她你都不认识?黄雯儿啊!新丝路的模特儿。”
小盖儿打量着黄雯:“个儿够高的,比沈黎晖高一头。”
“给他们自己家的乐队捧场来了。”王硕显得什么都知道的样子。
健崔没完没了地调侃着王硕:“怎么着,王硕,你丫特喜欢黄雯儿吧?”
“别操蛋了,我喜欢的是尹丽川!”王硕很严肃地指出了健崔的错误,突然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斑:“诶,你们看诶,其实小盖儿跟尹丽川有点儿像。”
小盖儿瞥了王硕一眼:“别打我主意,我对你可没兴趣。”
另一边,黄雯低头跟沈黎晖说了些什么,沈黎晖点了点头,黄雯一个人转身离开。沈黎晖继续站在一边看台上的演出。
这里是我的家。我一个人住。房间很大,客厅很漂亮,我尤其喜欢我的大沙发,躺在上面看电视,身体几乎可以陷进去。卧室贴满各种摇滚乐队海报和电影海报,书架上摆满各种书籍、DVD、CD。写字台上有电脑,烟灰缸,烟头。房间里开着收音机,播放的是张有待主持的《LISTEN FM》。
我从来不会带任何摇滚乐手回家过夜,不论当时我又多喜欢他,因为我不想他们介入我的生活。而且我也知道,我只会喜欢他们一会儿,何必给自己找那种麻烦?我靠在松软的床上,捧着一本时尚杂志,草草地读着。翻上一页,扫两眼,再翻上一页,再扫上两眼,再翻两三页。取过边上的咖啡,喝一小口,又放下。
收音机里,张有待正在做沈黎晖的一个访谈。
有待:大家好,我是有待。欢迎收听《LISTEN FM》。今天我们请到摩登天空唱片公司的沈黎晖作为嘉宾。
沈黎晖:大家好,我是沈黎晖。
有待:跟大家介绍一下目前摩登天空的情况。
沈黎晖:今年我们推出了便利商店、超级市场、PK14等乐队的专辑,和几张电子音乐唱片,目前即将推出的是声音碎片乐队的新专辑,专辑名字暂定为《优美的低于生活》。另外,新裤子乐队的第四张专辑正在加紧制作当中。
有待:今年会不会签约新的乐队?
沈黎晖:摩登天空从来不会排斥好的音乐。如果有好的乐队,如果他们的音乐够独特,他们的音乐足够有震撼力,我们会毫不犹豫地把他们签下来。
我实在有点百无聊赖,心烦意乱,索性关掉收音机。从书架上挑出一张DVD,放进播放机中,打开电视。然后靠到床上,手捧烟灰缸,抽烟,看片。电视画面上出现的是《海上钢琴师》。
“所有那些城市,你就是无法看见尽头。在那个无限蔓延的城市里,什么东西都有,可惟独没有尽头。拿一部钢琴来说,从琴键开始,又结束。你知道钢琴只有88个键,错不了……”
“陆地对我来说是一艘太大的船,太漂亮的女人,太长的旅程,太浓烈的香水,无从着手的音乐。我永远无法走下这艘船,这样的话,我宁可舍弃我的生命……”
看着这部熟早已悉于心的电影,听着那些经典的对白,我想起了我陌生的电话朋友。我有好多天没有接到他的电话了。
15
其实从某一方面来讲,北京市一个悠闲的城市,当然这种悠闲与成都的喝着茶打麻将的悠闲不尽相同。何勇在他的《钟鼓楼》里曾经把北京的悠闲描述得相当透彻而精彩。
我的家就在二环路的里边/这里的人们有着那么多的时间/他们正在说着谁家的三长两短/他们正在看着你掏出什么牌子的烟/小饭馆里面辛勤的是外地的老乡们/他们的脸色象我一样/单车踏着落叶看着夕阳不见/银锭桥再也望不清望不清那西山/水中的荷花它的叶子已残/倒影中的月亮在和路灯谈判/说着明儿早晨是谁生火做饭/说着明儿早晨是吃油条饼……
这是对生活场景的白描,可是何勇没有唱出北京老太太们扭秧歌的欢乐。夜晚的路灯下,一群老太太在宽敞的马路上扭着欢快的秧歌。这种秧歌和北方农村的不一样。北方农村的大秧歌更讲究化妆,更讲究角色扮演,比如有的人扮演一个庄重的大姑娘,一定会有一个人“跳丑”,用滑稽的动作调戏起这位姑娘,往往这个时候则会有一位男扮女妆的老太太,穿着对襟儿棉袄,脑袋上插朵花儿,脸蛋儿也抹得通红通红,手里拿着两个大棒槌,前来给这两个人捣乱,做棒打鸳鸯状,围观的人们则会为“她”欢呼鼓掌。北京老太太们没有这么讲究,往往就是排着队,做着同样的动作,枯燥而无聊,但她们自己则陷在深深的自恋里面,仿佛这是世界上最享受、最重要的事情。有几个老头儿,是负责伴奏的,说是伴奏,可是并没有唢呐,仅仅是一面鼓,和两三对镲,“咚嘣呛,咚嘣呛,咚嘣咚嘣咚嘣呛”,永远是这个节奏,没有一点花样,可是他们也同样陷在深深地满足中,仿佛那就已经是天籁之音。
霓虹灯下,震天响的鼓点,穿着同样花花绿绿服装的老太太们,给这个夜晚增添了许多麻木的欢乐。在现代化的高楼大厦中,在霓虹灯和豪华轿车们闪烁的车灯中,这样的场景显得既华丽又荒诞,既生动又抽象。
橘黄色的公用电话亭在夜幕里显得十分寂寞,扭秧歌的人群、骑自行车的人、匆匆而过的行人,都是流光溢彩的夜晚的生动形像,只有从电话亭戳在那里,像是油画板上一堆凝固了的油彩。这时候,电话铃响起了,但是周围如此喧嚣,怎么会有人会留意到呢?更不会有人来接听。电话铃不断地响着:叮铃铃铃,叮铃铃铃,叮铃铃铃。这声音和秧歌乏味的鼓点掺杂到了一处,搅得人心绪难宁。
我知道电话一直在响,我知道那个电话是找我的,是我的陌生的电话朋友在找我。但是我又仿佛是一个奇怪的旁观者,即便我已经意识到电话铃响了好久了,可是我的眼前依然是扭动的老太太们,花花绿绿,她们的脸上洋溢着幸福与骄傲,所有人的表情如出一辙。难道她们不肯停一停吗?她们听不到电话铃一直在响吗?她们不知道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电话吗?
我究竟是在哪里?为什么我不肯挪动脚步,走到电话亭那里,接起找我的电话?我究竟出了什么问题?电话铃依然在响,它已经响了很久了,它让我感到慌乱,不安。我开始感到燥热,我开始出汗,浑身的汗。突然,电话铃声消失了,人群也消失了,只剩下一条空荡荡的马路。我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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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接到刘钊的电话的时候,心里特别高兴。我原以为我会用一句很特别的句子来形容我的心情,然而我没有。也许当一个人特别高兴的时候,他反而要尽量装出很平静的样子,至少有的人是这样吧,比如说我。当我经历了许多的事情,我已经不太会为什么事情表现出很夸张的样子,就算我的心里面很激动,我也会尽可能的面无表情一些。但当我的手机屏幕上出现了刘钊的名字和电话号码的时候,我还是暗暗惊喜。
其实只是一个简单的邀请,他邀请我去看他们乐队的演出。可能很久以前我曾经看过他们乐队的演出,印象已经有些模糊了,但是自从上一次在酒吧跟刘钊一起喝过一次酒之后,对他的“美色”确实印象深刻,因为毕竟是近距离的接触。当时我们彼此留了电话号码,遗憾的是我从来没有主动联系过任何一个摇滚乐手,我没有这样的习惯,总算今天接到了他的电话,说明他对我还是很有好感的。不是吗?我不由得对我作为一个骨肉皮的魅力信心大增。
我不需要再用任何笔墨描述我的样子,你应该对我的样子很熟悉了,而且你知道,在这样一个周末的晚上,我一定会浓妆艳抹风情万种地在这样的Party上出现。更何况,是这样一个帅哥对我发出了邀请,我怎么可能不尽心打扮呢?我的所谓打扮,并不是要像平时上班那样穿上昂贵的衣服,作出一幅冷漠的姿态,那样会吓到我的帅哥的,我是要尽量符合一个骨肉皮的身份,符合骨肉皮的外贸标准。这是我的游戏,我要继续玩儿下去。
由于加班,我到酒吧的时候“果味木马”乐队已经开始登台试音了,在这之前我回家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当然还要化个妆。到门口的时候我并没有给刘钊打电话要他接我,而是自己掏了30块钱买了张门票。像这样的演出往往都是要门票的,演出的乐队从门票收入里分成,其实这样也算合理。进了酒吧,我找了个不太显然却能看清楚舞台的位置,坐下来,要了瓶啤酒,点上烟。我喜欢透过香烟的迷雾眯起眼睛看这舞台上的乐队,这样很有做梦的感觉。
刘钊挎着一把鲜红色的Gibson吉他,我不知道型号,但看得出那把吉他不便宜。前奏弹了出来,他们的主唱谢翔站在舞台中央,一只手扶在话筒架上,对这台下的人们说:“嘿!我们是果味木马乐队。《庆祝生活的方法》。”
醒来吧/在这令人绝望的孤独者舞会上/你像枚剪纸般/渐渐失控了舞蹈/你变得很轻/时间飞移/不只是在梦里我想要哭泣/这冰冷冷的/没有质感的人群/将我们分离/这一刻/当我停止歌唱/当我凝视着你/我不相信在我们之间的沉默里/有正确的距离/你变得更稀薄/通过你凝滞着忧伤的眼睛/那些甜蜜的气息/或阴暗的愿望/将我紧紧握起/醒来吧/在这令人绝望的孤独者舞会上/你唱的那首歌渐渐失却了旋律/狂燥而低迷/一瞬间/不只是流逝让我感到畏惧/我不能改变你/不能轻易的忘记/不留下痕迹/你撕裂了自己/通过你燃烧着迷梦般的神情/那些失落的梦境/或缥缈的记忆/使我如此着迷
我们沉醉/我们的卑微/我们在各自的世界里孤寂的坠毁/即使破碎/姿态也要优美/装作只是在庆祝一次巧妙的轮回/我们感激/伴随着叹息/只因那情景只能短暂连接我和你/于是跳舞吧/动作再快些/再轻松些/反正结束的那一刻总是要分离/我一直在寻找着你/承受着你的记忆/将那些细节拾起/直到我们难以被再次唤醒/就用结束的方法去庆祝一下/等到多年以后/才忽然想起/那个黑暗里舞动的少年/那会是谁
那支烟已经燃尽了,再点上一支烟,夹在手里,继续让眼前的烟雾缭绕。我坐在那儿,脸上布满幸福和陶醉的表情。听着这样的音乐,心底变得很澄静,优美的音乐是一剂良药,它能刮掉心里的杂念,让美好的遐思充满梦幻的神经。
舞台上的刘钊帅极了,说实话,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帅气的吉他手,他一直那样似笑非笑的,眼睛里仿佛带着电。人们都说梁朝伟的眼睛带电,要我说,刘钊眼睛里的电火花比梁朝伟的功率大多了。我很喜欢刘钊这样带些挑逗的表情,我知道他是无意的,就像有的吉他手每次演出的时候表情分外狰狞,大概他们也是无意的,那种表情让人联想到他们在床上时候的样子。我想,和一个面带微笑的人做爱,好过面目狰狞的人。瞧我想到哪儿去了!大概是我太好色了,看演出竟然都能联想到做爱上面去。
灯光打在谢翔的身上,使他看起来那么具有魅力,他穿着短袖体恤,胳膊上的纹身清晰可见。我一直没搞懂,为什么许多摇滚乐手都喜欢在身上刺出那么多的图案出来,大概是一种信仰,或者炫耀吧。很明显大家——尤其是女孩子们更加喜欢谢翔,从她们的欢呼声中就能听出来,不少人都在呼叫着谢翔的名字,有人高喊出了“我爱你”的口号。甚至有一个女孩子用超过扩音器的音量高喊出了:“谢翔,我想跟你睡觉!”天啊,太直接了。谢翔大概试图搜寻究竟是什么人喊出的这句话,但是舞台上的灯光太刺眼了,他终究没有找到,不过他很诚恳地回答了姑娘一句:“谢谢。”
当然也有人喊出了刘钊的名字,当歌曲进行到吉他solo的时候,我听到人群中有人声嘶力竭地反复呼喊着“刘钊”两个字。我顺着声音看过去,看到舞台前面一个留着长发的女孩子,涂着鲜艳的唇彩,“刘钊”两个字就是从她这张性感的嘴巴中冲撞出来。我看她有些面熟,想了一会儿,想起来她是乐评人王硕他们一伙儿的,大概是叫小盖儿。是了,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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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舞台上下来之后,刘钊累得满头大汗,早在舞台上的时候,他就已经迫不及待地点了一支烟,但我宁愿相信他是在做姿态,而不是为了解乏。
人在舞台上的时候,会刻意地、或者下意识地作出许多表演,从这方面来说,人人都是表演家。摇滚乐手还相对好些,一些电影明星即便是在生活里边也带了太多表演的痕迹,成为了一种习惯,这很不好。举个例子吧,这么空口说白话显得很没诚意,斯琴高娃是我很喜欢的一位演员,演技相当高超,有目共睹,但是她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也相当刻意,这就很不好了,仿佛带着厚重的面具。更不要提那些变态程度有了相当火候的小演员们,动不动就带个大墨镜,谁认识你是谁呀?我又不着你签名。德性。
有的摇滚乐手会在舞台上抽烟,这很常见。有的人要一边唱歌一边喝酒,在我看来这也是做姿态的范畴,比如前不久枪炮玫瑰乐队就因为主办方不允许他们在舞台上喝酒而取消了那场演出。有的人会在表演的时候脱衣服,这就让我觉得有点奇怪了,要是在大冬天,那还不把自己冻坏了?再说,你的小鸡鸡又不一定有多强悍,这是何苦呢?大多数人在表演的时候——尤其是吉他手们——脸上的表情比达到性高超的时候还要夸张,我相信这也是一种表演,比如废墟乐队的周云山就是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但是果味木马乐队就没有这些问题,他们虽然也有小小的表演成分,比如我刚才提到的在舞台上抽烟,但总的来说他们还是很诚恳的,这让我对他们更多了一分喜欢。
我猜刘钊并没有带女朋友来现场,因为他已经远远的看到了我,并打算向我走来。我给了他一个微笑,他也微笑着向我打招呼。走下舞台的谢翔迅速被姑娘们包围,估计今天晚上就会被其中一位幸运的姑娘占领。刘钊跟谢翔说了句什么之后朝我走了过来。
“喝杯啤酒吗?”
“行,帮我倒一杯。累坏了。”
“你刚才在舞台上看起来很帅。”我一边说,一边给他倒了一杯啤酒。
“你看起来也很帅。”一仰头,喝了大半杯。
“你要是夸我‘看起来很美’也还说得过去——虽然我并没多好看,说我帅可就实在有点儿故意了!与其这样儿,你还不如说,这个女人丑得没法儿要呢!”
“好吧,那我换个说法儿:你很性感。”
“哈哈哈……”我笑了起来,“性感倒是个听起来不错的赞美。但是在我听来,性感,跟worth fucking是一样的意思。”
刘钊点点头:“嗯,挺有道理。”
“说说看,我哪儿性感?”我把一只手托在我的下巴上。
刘钊端详了一会儿:“你的脖子。你的锁骨。再往下就不好说了。你的嘴唇很性感。嗯,还有你的手。你坐在那儿,看不清你的屁股,不过我猜你的屁股应该也很性感。”
“我这么性感,那你有没有今儿晚上带我回家的打算?”这么主动的女孩子,哪儿找去呀!
“我是有这贼心,可我没这贼胆儿啊——我跟我女朋友一块儿住呢……”
“有妇之夫啊!没劲。这么着吧,什么时候儿跟你女朋友吹了之后,跟我说一声儿。”
刘钊怪不好意思地说:“我暂时还没有跟她分手的打算,不过……没问题。”
“一言为定。来,干一杯。”
这是我第一次主动要求一个男人带我回家,谁知道竟然这么没有面子地失败了。呵呵。真是荒诞。我平生第一次感到一种强烈的羞耻感,几乎要把我淹没。虽然我的脸上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我承认我被舞台上的刘钊吸引了,我只承认这是一种吸引,而不是迷恋。显然舞台上的他与刚才在我面前的他大相径庭。我反而更喜欢一些带有羞涩感的刘钊。我无端而固执地认为:一个懂得害羞的男人才是一个可爱的男人。我不喜欢只懂坚强、只懂炫耀的男人,那和一匹种马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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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海子的诗?”
“对!”Jacky有些兴奋地回答:“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在Jacky死磨硬泡的纠缠下,我终于答应跟他一起吃饭。这是一家环境还算不错的餐厅,在这样高雅的环境下,就算牵进来一条狗它也能显得无比优雅。但是我怎么看怎么觉得周围的人都是假模假式的。但我又有一点怀疑,我这样的心态有些病态。
“哈哈,”我笑了起来:“所有人一提到海子,几乎无一例外地就说到这首诗,忒俗。”
“呵呵,”Jacky也跟着傻笑,但是他有说:“其实海子有不少好诗,只不过人们对于海子大多浅尝辄止,比如我前几天发给你的《麦地》:月亮下/有十二只鸟/飞过麦田/有的衔起一颗麦粒/有的则迎风起舞,矢口否认。现在这些市面上活动着的诗人,根本没人比得上海子。”
“海子其实也是被神化了。”我知道怎么又不自觉地把话题转到了摇滚乐上面:“有些摇滚乐队的歌词就写得特别好,很诗化,其实他们本身就是特别棒的诗人,只不过,他们没能真正走进人们的视线。比如声音碎片乐队,他们的每首歌都是特精彩的诗,《世界是噪音的花园》,《优美的低于生活》。”
Jacky说:“我对摇滚乐不了解,就知道崔健、唐朝、黑豹,听说新裤子挺时髦儿的,可是没听过。”
我可没想着要跟Jacky谈论摇滚乐,于是赶紧把话题岔开:“我也不太了解,只是没事儿的时候听一耳朵。不说这些了。你怎么不谈个恋爱呀?”
Jacky一下子来了精神:“没碰着呗!比你好的吧,人家看不上我;不如你的吧,我又看不上。”
我微微一笑,像个大姐姐一般语重心长地说:“别拿我当标准,我没你想那么好……说不定下了班,我就变成一个丑老太婆了,你看到的只是我工作时候的一个状态。再说,我真有那么好吗?”
Jacky赶紧说:“当然有那么好,在我眼里你几乎是完美的。”
“哈哈,不过是个几乎罢了。”
“我是说,你在我眼里根本就是完美的。”
“没你说那么夸张。”我想缓和一下气氛,干嘛呀这是?
这个时候我的电话响了。它怎么来的这么是时候?看来电显示是我妈妈的电话。
“妈,您说。”
妈妈说:“麦麦,你好久没回家吃饭了。”
我赶紧撒娇:“我这不是忙嘛。真的,特忙,不骗您。”
妈妈不满意地说:“就你忙。我看你比你爸都忙。”
“那倒不至于。这么着吧,星期六中午我回家吃饭,我要是起不来就回家吃晚饭,您看怎么样?”
妈妈说:“你还是给我说准了吧,就中午。我好提前准备准备,给你做顿好的。”
“我妈做的菜我最爱吃了。”
“就拍马屁吧你。有男朋友了吗?”我妈总是这么啰嗦。
“您没事儿老瞎打听什么呀?我现在正忙着呢,不跟您多说了,啊。”一边说一边冲Jacky挤挤眼睛。Jacky微笑。
妈妈埋怨地说:“跟你说正经的你就挂我电话。好吧,说定了,星期六中午回家吃饭。”
“妈再见。”
我挂了电话,把手机装回手提包中。
“好了。我们继续说吧。刚才说到哪儿了?”
Jacky问我:“我听说你父亲是……”
我打断Jacky:“我不想谈我的父亲。我也不想在我的生活里边儿又太多他的影响。我现在做的一切都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对不起……”
“没事儿。你和你父亲关系好吗?”
“我跟他挺好的。我爸是老师,我从小按部就班地上学、工作,他会给我一点儿建议,但不会强制我做这做那。”
“真好。”我由衷地感叹:“平平淡淡的。汪曾祺有一篇文章写特好,叫《多年父子成兄弟》,写的就是他和他父亲、他和他儿子的关系。”
“不好意思,没听说过这个作家——是个作家吧?”
“那种父子之间的感情,拍拍肩膀,递上一根烟,一切尽在不言中。”
Jacky说:“我爸不行,他挺严厉的,别说给我烟抽了,就连现在,我都不能当他老人家面儿抽烟。呵呵。”
这顿饭吃得很开心,我和Jacky坐在那里聊了好多,一直到夕阳透过窗户洒在我们的身上。我突然意识到,我有好长时间没这么轻松地和朋友聊过天了。也许,我并没有什么朋友,在这个城市,我无比孤独。
19
北京的三环路很宽阔,即便是这样,还是经常会出现拥堵的现象。北京的交通已经成为生活在这里的人们老生常谈的一个问题。我坐在刘钊的车内,行驶在北京东三环上。
“开快点儿。”我说。
“这儿开不快。你看就这倒霉交通,能开多快?”刘钊说。
“再不说你手艺不行!”
“哥们儿手艺算不错的了。你会开车吗?”
“不会。一直没学。”
“就算不堵,也不能开特别快,你得防着点儿警察,指不定他们从哪儿钻出来,伸手就给你要钱。”
“那些警察确实挺让人讨厌的!”对于这一点,我深有感触。我是最有发言权的人。
刘钊随手打开车载音响。新裤子乐队的《我爱你》从音响中传出。
我爱你/我总怕见不到你/看着你/我要把全部给你
纷纷乱乱的记忆/无拘无束的哭泣/反反复复的想你/我终于失去你/分离/和你在一起
两个人都没再说话,听着这舒缓的、有点伤感的、像酒一样的音乐。
“我喜欢你。”我注视着前方,突然说。
“你说什么?我没听见。”我猜刘钊有些故意,他明明听到了我说的话。他依然专注地开着车,而没有转头看我一眼。
“我说你是只蚂蚁。”我转过头,大声地说。
刘钊笑着看了我一眼,说:“好像刚才说的不是这句。”
“就是这句。”我狡辩。
“肯定不是。”他坚持。
“你说了算我说了算?”
“那当然是……你说了算。”
“那你说你喜欢我!”我得理不饶人。
“这还用你逼我?我当然喜欢你。”
20
刘钊拉着我的手,穿过酒店红红的地毯,摇曳的灯光中似乎仍有刚才音乐的余味。
房间里的灯光流光溢彩,像梦境。
我躺在刘钊的怀里,裸露着肩膀,瘦削,白皙,在柔和的光线下,楚楚可怜。
两个人的手指交叉着、纠缠着。
我的似水柔情,我的多情妩媚,在这一刻达到了顶点。刘钊抚摸着我的头发,在我的眼睛上、头发上、嘴唇上留下热烈而温柔的吻。这时候的我,像一个初陷爱河的孩子,被幸福的光辉笼罩住,眼神里面全都是浓得化不开的爱意。
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文字来描述我们的性爱,有那么一刻,我的脑子里成为一片空白。我怀疑,我就是一件完美的乐器,任凭他在我的身体上演奏,演奏出最华丽的乐章,那是绝美的感受。我知道,无论是怎样的语言都是片面的,不确切的。我向来怀疑文字的局限性,比如文字记录不下来性高超的体验,无论怎样的文字大师都做不到。
当乐曲缓缓结束,我依旧沉浸在刚才的幸福体验当中。我希望能停留得更久一些,就让我把刚才的体验当作一个梦,回味,再回味。
他的手真柔软,也很大,完全能够包容下我的手。我的手,像是一只被他捕获的小鸟,把玩着,呵护着。
我甚至有些怀疑,我爱上了他。
“一会儿我回家。你去哪儿?”刘钊打断了我的遐思。
“我也回家呗。”我无所谓地说。看来我必须回到真实世界了。
“我开车送你吧。”
“不用,你直接回家吧。我自己打个车就行了。”
“那好吧。”
空气里的气氛有点儿急转直下的意味,刚才弥漫在我们周围的甜蜜霎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你爱你女朋友吗?”
刘钊靠在床头点了一支烟:“都老夫老妻了。”
“做你女朋友真亏,连点儿真情实意都没有。”
“其实我是特好一男人。”
“看出来了——背着女朋友跟别的女人睡觉,然后回到家继续跟女朋友柔情蜜意,一点儿破绽都没有,生怕自己女朋友看出来伤心,多好一男人啊!”
刘钊哑然。不知道该用什么话来答对我的嘲讽。
“瞧你,至于吗?开个玩笑呗。反正男人都是这样儿,送到嘴边的小肉肉,不吃白不吃。你也别太内疚了,说老实话,你还算是个挺好的男人。”
我找到空调遥控器,把房间里的温度调高了一些。轻声自言自语:“有点儿冷了。”
“昨天我们乐队跟唱片公司签约了。”
“恭喜!”说着转身把自己蜷在刘钊的怀里,“你们乐队要成不了明星,简直就太没天理了。”
“大实话!”刘钊一本正经地说。
“哪家唱片公司?环球还是百代?”
“一家独立唱片公司,摩登天空。”
“哦,听说过。沈黎晖他们那公司。”
“就是那家。”
“沈黎晖也够有意思的,自己的清醒乐队就出了一张唱片就不做了,开起了唱片公司。不过他们公司的一些乐队我还是挺喜欢的,像什么新裤子、声音碎片,但是我觉得,你们乐队比他们都好。”
“又说大实话!把我夸得都不知道该亲你哪儿了。”
“你喜欢亲哪儿就亲哪儿呗。”我有些害羞,又带者些挑逗。
刘钊热烈地亲吻着我,而我,比刘钊更加热烈地回应着。
21
我仿佛陷入了爱河,我明知道他有女朋友,可是我控制不住我的思念,我抑制不住我的心灵悸动,我就这么掉了进去。他到底哪儿好?我说不出来。我太盲目了,我宁愿只看到他浮华的外表,和他在舞台上面的优雅,我把他当作我的旋律,是一首爱情的歌儿。
周末的王府井很热闹,不少恋人拉着手在东方广场游逛着。我拉着刘钊的手,看看这儿,看看那儿,活泼得像只小鸟。看来我真是病得不轻。
经过“新世纪”电影院门口的时候,很多人在排队买票。是一部国产大片,由一位著名导演执导。我们知道,后来这部电影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要不看场电影儿吧?”刘钊提议说。
“电影有什么好看的呀?我对现在这些导演们拍的片子实在提不起兴趣。”
“那你说咱们去哪儿?”
“溜达溜达呗!”
东方广场东门门口,太阳下,一个盲人拉着忧伤的二胡。是《二泉映月》。前面的铁盒里扔着几张一元面额的钞票。卖艺人非常努力地拉着琴,说不出那是一种抗争还是一种妥协,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并没有试图在讨好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他根本看不见他们。
我把手从刘钊的手里抽出,走到卖艺人面前,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一元的钞票,轻轻地放进铁盒。然后转身走回到刘钊身边,再把手塞到刘钊的手里边。我身后的卖艺人依然在努力地拉着二胡,琴声依旧激昂。我不知道这首瞎子阿炳创作的曲子跟失聪之后的贝多芬创作的《命运》是否有共通之处……
刘钊问我:“你给他钱干嘛?”
“我乐意,你管着吗?”
“我又没想管你,我就是问问。”刘钊怪委屈的。
“他是卖艺人,又不是乞丐。我觉得他拉挺好的。再说了,你不觉得这些街头卖艺的,跟你们这些靠玩儿摇滚混饭吃的挺像吗?”
刘钊大大咧咧地说:“都在卖呗,我们(指了指远处的卖艺人)卖的是艺,比一些电影明星强,那些人什么都舍得卖,卖脸蛋儿的,卖屁股的……”
我打断他的慷慨陈词:“别把人说那么恶心,显得你特高尚似的。我看是没给你机会,给你机会你照样儿比他们卖得欢。”
“我说不过你。”刘钊举手投降。
“跟你开个玩笑,别往心里去。”
刘钊把我的手拉紧一些,我干脆把头靠在刘钊的肩膀上。小鸟依人。衬托着北京繁华的街道。记忆中我还没和谁约会过呢。我多希望时间过得慢一些,再慢一些。让我多沉醉一会儿。但是我猜,沉醉得再久,是梦总要醒来。
22
夜凉如水。
“对某种事物的迷恋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聊斋》里有一篇《书痴》,讲的就是关于痴迷这件事。”
“王世襄也曾经痴迷过种种玩意儿,但他厉害之处在于它不会玩物丧志,反而成为了一代大家。”
“他的《锦灰堆》我有一套,偶尔会翻一翻。没往深里读过,只觉得挺好玩儿的。”
“我一直想买,但一直没有碰到。”
“你要喜欢,我可以送给你。但是拿什么作为交换,我还没考虑好。”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我自己原来可以很可爱,在城市里,我越来越淡漠了本来的可爱和纯真。我又问我陌生的朋友:“你读汪曾祺吗?”
电话那边的他说:“他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作家了!”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竟然有些兴奋。
我也很高兴:“是吗?今天我跟一个朋友聊天,他居然没听说过汪曾祺。”
“没听说过汪曾祺也没什么奇怪的,现在人们不都争先恐后读安妮宝贝、韩寒、郭敬明呢嘛!”
“那也不能连汪曾祺都没读过吧,就算,没读过,可听总该听说过吧。”
“别那么较真儿了。”我听到他抽烟的声音。
“你在抽烟吧?”
“你怎么知道?”
“我听见了。等我也点一根儿。”我掏出烟,用Zippo点着。
“女孩子抽烟不好。”
“你对女孩儿抽烟有偏见!我妈都不管我。你比我妈还妈。”
“抽烟有害健康。”
“雷锋,不抽烟不喝酒,活了20多;周恩来,喝酒,不抽烟,活了70多;***,抽烟,不喝酒,活了80多;邓小平,又抽烟又喝酒,活了90多。事实胜于雄辩!”
“说不过你。”他认输了。
“难为你号称自己喜欢汪曾祺,汪曾祺就是又抽烟又喝酒。”
“结果活了70多?”
“那不管。”这回我有点理屈词穷、自相矛盾了。不过我不管,活70多足够了,谁愿意当个老不死的?
“你知道吗,我觉得汪曾祺是一个精神上的贵族。我觉得现在中国不可能再出一个汪曾祺这样的作家了。”
“没那样儿的时代背景了。”
“不说现在没有西南联大那么自由的大学了,汪曾祺那样的家庭背景现在也不可能再出现了,想复制都复制不了。他爷爷,他父亲,给他的那些影响,是现在这个社会几乎不可能存在的。他身上有那种中国传统文人的骄傲、士大夫阶层的优雅,那些骄傲跟优雅已经渗到了他骨子里,然后通过文字、字里行间,表现出来。”
“汪曾祺那种骄傲跟优雅,现在人身上已经看不见了。你知道吗,其实我特向往西南联大,虽然是战争时代,冒着被飞机轰炸的危险——”
“《跑警报》。”他接上我的话茬儿。
“对。”我一点儿都不反感他打断我,反而挺高兴的。“可是那儿整个儿就跟一世外桃源似的。那儿的人,都跟魏晋名士似的,喝酒,读《离骚》。闻一多,金岳霖,沈从文,现在哪儿还有这样的地儿啊?”
“也有傻人,比如汪曾祺写的他们宿舍的那个,偷人鸡吃的。”
“对对对!用人家的炉子,然后还偷人家鸡吃。那人太缺了……”
我和我陌生的朋友一起哈哈大笑起来。两个人争先恐后地笑。那个晚上,我似乎在不停地笑,有时候甚至笑得很夸张,但是这种带点儿狂放的大笑跟我在摇滚的场合里的笑显得很不一样。笑声回荡在午夜北京流光溢彩的街道上,很美。
我有一点儿迷恋和这个人通电话的过程,它能让我快乐。有点儿像做爱,分别表达自己的情绪,同时照顾对方的感受,在得到满足之后大家分头睡去。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带着一些甜蜜的回味。 继续看,继续看 来一大顶!!!期待下文,非常期待 这到底是谁写的呀??
很牛掰!! 居然是连载 阿
很牛B 希望别进坑里 我知道这文章的源头了,又是天涯的,06年就写了,“睡遍摇滚圈”!! 我要遇上就好拉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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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大椅~~~~~ 没看完,觉得挺**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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