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drix 发表于 2003-12-26 20:57:00

别激动,吵红眼了不是,自己人要消灭自己人了!

黑客来了 发表于 2003-12-26 21:14:00

以下是引用xwzx在2003-12-26 20:49:00的发言:
汗..这位大哥这么激动.....真的不是说得你...我看都没看你的留言....晕...误会了不是...

哦,这样啊,哪我也说声对不起了,哪贴谁了也就册了~~
大家不要光是骂,越骂肯定越扯蛋,骂了还是解决不了问题,,难到大家为个图个嘴痛快,实际问题就不管了吗!!!!!这不是害吉他中国,害了小宾吗

疯子吉它手 发表于 2003-12-26 21:40:00

我上网时间不长!平常就是个潜水员!但是最近出这些问题我觉得我们都太过于激化了!
这么对待问题我想只能是自摆丑像给别人看!我人为小兵站长应该考虑考虑其他处理问题的方式和思路了!谁要是删可以!但请短信告诉我一下!谢谢!

bluesnblood 发表于 2003-12-26 22:01:00

以下是引用黑客来了在2003-12-26 20:06:00的发言:
都是斑主在说说话...也算马屁吧,再说下去,所有来吉他中国的人,都要知到音乐王国了,做免费广告了啊!@!@我也看过啊,其网站来势不小啊...


您用马甲也专业一点啊,您喜欢把“小兵”打成“小宾”,恰好和某位道德败坏的同志的习惯一样。我抱着怀疑的态度去查了来访 IP,呵呵。。。
晨曦女生,别以为用马甲大家就不知道你是谁了。对不起,您有权力注册 ID,我也有权力锁定捣乱的 ID。您注册的这个“黑客来了”,其名字和发言的用意是很明显的,不好意思,封了。
如果您再继续注册 ID 来捣乱,我只能限定您 IP 来访了。
谢谢合作。

小虎 发表于 2003-12-26 22:14:00

小兵不容易。。。。。。我代表大家支持你!

D.P. 发表于 2003-12-26 22:15:00

人做成这样也没什么意思了
我写文章可以转,但是转的人至少要让我知道!
“不问而取谓之盗!”         我只能有“可耻”这个词来形容了

小白脾气也不错,连他都气成这样……
现在我们也别太介意了,大家来吉他中国,就和和气气吧

小兵吉他 发表于 2003-12-26 23:14:00

我又失误了,这个帖子我到并不希望讨论,是非自有公论。
另:吉他中国向来不喜欢评价与攻击其他同行网站,所以我们用“某些”,当然大家心知肚明是大家的事。

删除其他网站的评论,本贴为公告贴,锁

感谢所有吉他中国的琴友,感谢所有热爱吉他、热爱音乐的朋友,感谢具有网络基本道德、感谢具有良知的朋友。

重申我们那句话:
在此提醒那些乐意模仿与抄袭设置是强盗行经的网站,请尊重下别人的劳动,最差你可以不打出自吉他中国,但至少要写明作者吧?连作者都不尊重,你们还尊重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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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致那些模仿与抄袭并违背网络基本道德的某些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