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冰 发表于 2013-5-31 23:27:44

lizuju 发表于 2013-5-31 23:33:34

贩子的定义是什么?
请楼上楼下回答!

Overclocked 发表于 2013-6-1 00:19:16

原帖里面各种毁图秀秀,我还以为我眼镜没擦干净

郁离子 发表于 2013-6-1 00:19:28

楼主的光荣事迹给个电梯传送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1380398&extra=&page=1

Overclocked 发表于 2013-6-1 00:29:30

这是杠上了的节奏

古冰 发表于 2013-6-1 01:08:00

禽叫兽 发表于 2013-6-1 01:14:30

吉他中国是个民间组织,还带管理处的?谁是书记?

禽叫兽 发表于 2013-6-1 01:22:08

根据吉他中国北京管理处党支部研究决定,现大量招募各地市管理处办事员,建立接待办。最快将于猴年马月召开吉他中国大陆地区党委扩大会议,结石将邀请楼主同志作为二手区代表出席并做讲话。

炫乐火 发表于 2013-6-1 03:24:38

管理处处长放屁应该一流

fjq1984 发表于 2013-6-1 08:18:43

给我印象里LZ的形象就是拿着一把大刀说:这琴要是XXX我就要了。至于是不是贩子目前还不清楚。。。

darknova 发表于 2013-6-1 08:38:04

反正我已经报警

希秦 发表于 2013-6-1 08:42:49

一大早就看见吵吵,GC没有管理处,有站长管理员和各个板块的版主执行管理职责,当然也有论坛规则作为依据。

首先,关于楼主关心的商贩问题标准,请先参见下面链接,版主的一切操作也以此为依据。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064026-1-3.html

下面分析楼主的情况:

搜了下楼主发过的帖子:

首先,这两个:

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938730&;highlight=
                           
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574133&;highlight=      

完全具备个人商贩的特点,


或许可以说这个都是11年的帖子,现在或许不做这些业务了,那么好,就说13年的吧:

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1525801&highlight=

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1525803&highlight=

完全符合GC对个人商贩的定义,以上四个帖子,已经足够判定楼主应为商贩或琴行用户。




另外,13年1月1日至今,楼主的各种交易帖子:



也符合:“经常从事乐器买卖,即使是个人的,也是商贩!”的界定标准。因此,作为界定楼主个人商贩性质的辅助依据。


SO,综上所述,根据GC的界定标准,楼主完全属于个人商贩范畴。
正在进行的相关出售帖子: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567627-1-1.html转移到个人商贩区。

另:今后出售物品也不应在二手区发帖。

如楼主对本人操作存在异议或不满,可以到站务管理区:http://bbs.guitarschina.com/forum-45-1.html 投诉我的操作和处理结果,如果我的操作有问题,管理员会对我做出惩罚。

本帖设置高亮显示,也对其他类似卖家提个醒

优于幻觉 发表于 2013-6-1 09:16:06

不看版规就讨说法。。。半文盲一枚。。。

洋娃娃DK 发表于 2013-6-1 09:46:16

贝司这版主已经很松了,看看吉他那边,科学怪人版主,管的很严!没图都不行。所以我还是比较支持各版主的。

bozigao 发表于 2013-6-1 09:48:18

我有个问题. 像我自己 我乐队其他人 .甚至是其他的一些朋友. 都不常上网. 他们的东西基本都是我帮他们往GC上放的.

但是我就一bass手. 有时候只是帮帮忙. .我也出过很多东西. 那么我是不是商贩了 ?

希秦 发表于 2013-6-1 10:00:22

回复 15楼 bozigao 的帖子

原则上属于频繁交易的应该划归到商贩范畴,但是版主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酌情处理。

但是本帖楼主以往包含琴行出售商品的记录,这一点就只能划归到个人商贩范畴,大量的频繁交易作为佐证。

bozigao 发表于 2013-6-1 10:03:44

原帖由 希秦 于 2013-6-1 10:00 发表
原则上属于频繁交易的应该划归到商贩范畴,但是版主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酌情处理。

但是本帖楼主以往包含琴行出售商品的记录,这一点就只能划归到个人商贩范畴,大量的频繁交易作为佐证。
这么说. 就是有过大量交易(我的交易量应该也有20+以上了吧) 但是不频繁..也不归纳入贩子范围了?

希秦 发表于 2013-6-1 10:04:08

回复 14楼 洋娃娃DK 的帖子

确实,贝斯版相对已经宽松很多了

而且本帖的楼主,从来没人举报过,我也确实没关注过这个ID

他自己出来发帖讨说法,作为版主就要核查,结果确实有问题。

希秦 发表于 2013-6-1 10:05:17

回复 17楼 bozigao 的帖子

一定程度上,可以这么说,另外也会针对出售物品进行分析,因为版主大部分也是乐手,凭经验基本能区分是个人使用还是倒卖倒买。

处理标准论坛有规定,一些比较模糊的概念,就要看版主的把握标准了,所以有了严格和相对宽松的处理方式

总体来说,大原则不违反的情况下,我的处理一般是比较宽松的。

geheng727 发表于 2013-6-1 10:21:40

长姿势了

焦油量 发表于 2013-6-1 10:29:24

大家对商贩的定义理解的有点贬义了

boost正 发表于 2013-6-1 10:40:00

原帖由 焦油量 于 2013-6-1 10:29 发表
大家对商贩的定义理解的有点贬义了
和老外对我们的看法一样,其实我们并不都是素质低下,不讲礼仪的,但就是有那么一撮人爱出去丢人现眼,导致整体形象被恶化。
我相信比起买家,更讨厌不诚信奸商的,应该是正经商贩,正因为有那么几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搞得大家日子不好过!

bozigao 发表于 2013-6-1 12:12:44

原帖由 焦油量 于 2013-6-1 10:29 发表
大家对商贩的定义理解的有点贬义了
因为现在有很多商贩现在都是这样做了.

一把琴 卖家标价1000(市值 合理价)贩子开价800已经很给面子了. 基本都是600-700的样子..(还有些说得这把琴一文不值..)惹人讨厌了.



先不说他转手 1100 或者其他高于他回收的价格这种做法对不对. 毕竟是个生意人. 也要吃饭.
但如果你是卖家. 本来是1000的东西. 你800 900 出了..然后让别人攒了差价. 这个感受你也不好受吧.

还有些不所不用其极的卖家..收到东西后赖皮砍价..或者开你卖一把琴. 他也想要. 然后用马甲也开一贴.价格很低..然后马上再用一马甲秒了.
转头跟你说. 你的东西不值这么多..大刀吧..作为一个卖家..这种感觉是很难受的 .

(PS:以上是个人混GC总结出来的东西.没有针对某人.谢谢.)

老物的吉他 发表于 2013-6-1 13:08:49

哎,本来玩贝司的就少,贝司板如果没有些爱折腾或倒卖的人经常买进卖出,也许2手区就不会那么热闹。
就算是商贩,这年头价格那么透明,靠这交易也难致富,而且确实有些"商贩"或者琴友确实有办法搞到些好琴,确实让更多的人能有机会接触更多品牌的琴。
现在在国内买琴又不方便,谁能在琴行一把把试琴,只能是在这淘,淘完不适合当然希望尽快出手。

[ 本帖最后由 老物的吉他 于 2013-6-1 13:11 编辑 ]

紫川残血 发表于 2013-6-1 15:22:57

回复 24楼 老物的吉他 的帖子

哥们最后一句说的一点没错!!只要比新的便宜,别的地方买不到,自己喜欢,并且不掺假的就对了,我才不管是不是商贩,大家弹琴的都不容易,中国弹bass的更是少,而且购买设备的渠道也少。

sdhuvblvbj 发表于 2013-6-1 16:01:32

看戏来了

禽叫兽 发表于 2013-6-1 16:16:04

楼主这高举石头砸自己脚的决心让本屌佩服的五体投地

boost正 发表于 2013-6-1 16:19:16

原帖由 老物的吉他 于 2013-6-1 13:08 发表
哎,本来玩贝司的就少,贝司板如果没有些爱折腾或倒卖的人经常买进卖出,也许2手区就不会那么热闹。
就算是商贩,这年头价格那么透明,靠这交易也难致富,而且确实有些"商贩"或者琴友确实有办法搞到些好琴,确实让 ...
帮朋友忙也要看情况,不是什么忙都帮,道德有底线,做人有原则。

我拒绝纸醉金迷 发表于 2013-6-2 22:19:29

古冰 发表于 2013-6-8 02:44:17

肮脏的欲望 发表于 2013-6-8 07:49:50

都有病,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买了琴吃亏了就上来说着说那,有这时间,多练练琴比啥都强。

xudepeng 发表于 2013-6-8 09:20:06

回复 31楼 肮脏的欲望 的帖子

希秦 发表于 2013-6-8 09:37:19

回复 30楼 古冰 的帖子

该回复你的12楼都说了,有论坛规定作为依据

其他的商贩还有谁在本板块的,欢迎举报,你举报了只要属实,我就一个一个处理。

包括你也是,我前面说了,本来没注意到你。

你自己发帖出来要说法,作为版主当然就得给你一个合理的说法,于是就要核实你的情况。那么,论坛规定就是衡量的依据。

我对你的一切处理,都是按论坛规定完成的,核实结果是,你的情况符合论坛规定中商贩的定义(再次强调,详情自己看12楼)。那么就按商贩处理。

还有4楼提供的证据作为补充


1.琴行处理商品(判定身份主要依据,见12楼相关说明及链接)

2.频繁交易(见12楼相关贴图)

3.低买高卖(见4楼说明及链接)

以上所有证据,根据论坛规定,你理所应当划归商贩范畴。(商贩并不是贬义),所以理应按照论坛相关规定,到商贩区出售物品。


另外,楼主给我发了站内信:




再强调一次,对处理有不明白的,看12楼,说的很清楚了,一切处理公开透明。

对你的处理有凭有据,也给你做了解释,本帖就此问题已有定论,恕不回复。

如对本人操作存在异议或不满,可以到站务管理区:http://bbs.guitarschina.com/forum-45-1.html 投诉我的操作和处理结果,如果我的操作有问题,管理员会对我做出惩罚。



如果出现其他违反论坛规定的行为,依照版规处理。

boost正 发表于 2013-6-8 09:57:42

原帖由 古冰 于 2013-6-8 02:44 发表
哎,本来玩贝司的就少,贝司板如果没有些爱折腾或倒卖的人经常买进卖出,也许2手区就不会那么热闹。
就算是商贩,这年头价格那么透明,靠这交易也难致富,而且确实有些"商贩"或者琴友确实有办法搞到些好琴,确实让 ...
你丫唱双簧也换个马甲行不行,自己支持自己还“我支持楼主的话”,齁不要脸了,我看到这里直接喷饭~~太可乐了。
楼主不该弹贝斯,你该说相声,你应该是德字辈的,改名叫古德缸,成立坦桑尼亚德雨社。

63445088 发表于 2013-6-8 13:09:21

其实我觉得经常买卖折腾不能全部都算是个人商贩吧,只有那些低入高出的才能算。

broomwood 发表于 2013-6-8 14:02:53

回复 33楼 希秦 的帖子

赞希秦兄一个。有耐心有力度。

希秦 发表于 2013-6-8 15:18:49

回复 35楼 63445088 的帖子

你说的这情况,我处理的很宽松了,折腾的人很多,大多数不过分的,我也确实都是睁一眼闭一眼的,早就说过,弹琴的不容易,能过就过了。

但是楼主的情况,12楼的链接不知道大家都看了吗,下面我再截图贴出来,这些情况是不是应该属于商贩大家自己看
(有关一切操作,有吉他中国论坛版规作为依据对楼主进行处理。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064026-1-3.html)

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938730&




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574133&



如果说上面两个年代久远,下面两个就是今年的。

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1525801&highlight=




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1525803&highlight=





另外,楼主再次给我站内信,以及我的答复



楼主自己发帖讨说法,那么作为版主我就必须认真对待,好,那就根据论坛规则,明确给了他一个说法。

个人倒卖,发到个人商贩区,琴行用户发到淘乐器区,总之不能发到二手区,这也是最终的裁定,楼主也不必再胡搅蛮缠了,恕不回复。如再有违规,按论坛规定处理

如果发现其他违规用户,欢迎举报,一并处理。


最后,再说一次,吉他中国论坛公正公开,

如对本人操作存在异议或不满,可以到站务管理区:http://bbs.guitarschina.com/forum-45-1.html 投诉我的操作和处理结果,如果我的操作有问题,管理员会对我做出惩罚。

如果出现其他违反论坛规定的行为,依照版规处理。

boost正 发表于 2013-6-8 15:53:17

别一直拿那把CORT来说事,好像大家喷你就是因为当年CORT卖贵了。
丫听仔细了,和CORT没有一毛钱关系!
你这些年线上线下做的这些勾当别以为没人知道,每次有新手,你都大力兜售你的东西,满口“保证比网上便宜很多”,绝对人情价什么的屁话,人家自己淘宝比较出来了,你又来什么断货、特殊版本之类的鬼话。
自己弹贝斯弹得什么垃圾样,还以为多牛逼,一有菜鸟请教就开始装逼,动不动就说什么蝴蝶琴才算琴,别人手里的设备这也垃圾,那也没用,究其目的,就是为了忽悠人去买他的东西!
圈子里面,只要认识你的,私下说起,无一不是一个评价“人性太渣”。
游宝星,你好自为之!

右手拿琴 发表于 2013-6-8 16:10:36

回复 38楼 boost正 的帖子

哎哟,这名字都被找出来了,估计不好混了

DOCTORRAY 发表于 2013-6-8 16:18:39

见过不要脸的   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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