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1979 发表于 2011-6-7 14:22:18

执行死刑

刚才看到一条新闻药家鑫执行死刑了,是已经死亡了?
该不该死我现在不想讨论,
突然感到那种临死前的恐怖,等待死亡时会想些什么,那种无论如何都逃脱不了的绝望,,,,,,

xiaoyun_uu 发表于 2011-6-7 14:24:22

。。。沙发

marlboro0531 发表于 2011-6-7 14:24:46

等待死亡前正常人应该会忏悔吧,自我救赎

911mx 发表于 2011-6-7 14:24:47

不一定吧

gjmdy 发表于 2011-6-7 14:26:39

如果真的执行了      我想的是--------------------------活J8该   呸

琵琶来砸场 发表于 2011-6-7 14:26:39

去吧 孩子 主保佑你 记得在下面好好练琴

050708mc 发表于 2011-6-7 14:27:59

估计等待死亡时会很无助 很憎恨吧...

xiaoyun_uu 发表于 2011-6-7 14:28:17

原帖由 gjmdy 于 2011-6-7 14:26 发表
J8    呸


。。。。。。。。。。。。

老衲本多情 发表于 2011-6-7 14:33:14

我很奇怪的看了那个新闻,标题是执行死刑,但是里面的内容没有一句提高执行死刑的情况的。还在说什么征求受害人的意见什么的废话。

line6823280374 发表于 2011-6-7 15:20:42

护法,贪官问题民主问题解决不了;不护法,舆论问题诚信问题解决不了。不多说了。

一遍哥 发表于 2011-6-7 15:41:39

死有啥可怕的,谁没死过几回?
任何众生都要经过无数次生生死死轮回才能有缘认识西门!珍惜吧!!

水秀 发表于 2011-6-7 15:43:03

不想多加讨论,但杀人偿命是必须的.

fujigen 发表于 2011-6-7 15:48:24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刚看的新闻……上午执行的,现在……

[ 本帖最后由 fujigen 于 2011-6-7 16:01 编辑 ]

c13776112255 发表于 2011-6-7 16:07:02

在盒儿里装着了吧

皮孩子 发表于 2011-6-7 18:03:24

估计以后杀人犯全都在逃了

烟屁屁 发表于 2011-6-7 18:43:10

虽然我说的有点扯蛋,我还是想说:判他去贫困山区教一辈子音乐。。。

一人日月 发表于 2011-6-7 18:51:26

最近精神恍惚,愣是把死刑看成死缓 ,正准备开骂呢

烟屁屁 发表于 2011-6-7 18:53:40

楼上的少撸点吧

beibeiyni 发表于 2011-6-7 18:55:30

是呀楼主

我的感觉跟你一样,被强迫弄死的感觉,想想都可怕

一人日月 发表于 2011-6-7 19:03:31

原帖由 烟屁屁 于 2011-6-7 18:53 发表
楼上的少撸点吧

好久没鲁了

lhs860425 发表于 2011-6-7 19:05:58

所以大家要冷静

李先生 发表于 2011-6-7 19:08:15

会再研究一下人类的身体~ 去狠狠的打一炮 再拿刀砍了 自己看看内脏 说不定下辈子不回是人了~ 把人类研究彻底~

简森张 发表于 2011-6-7 20:41:00

上次在监狱唱传奇的是不是他

xyjojo 发表于 2011-6-7 21:05:01

听朋友说不管多凶残的犯人枪毙前都很怂,很多大小便失禁所以提前把他们裤腿用绳子封住。

wxjlt 发表于 2011-6-7 21:53:10

药家鑫的死 是我们 我们的国家 我们的社会 我们的party 以及任何想掌控这个社会 国家的人的悲哀


真的

我默哀了

羊角疯 发表于 2011-6-7 21:57:12

和楼主一样的感觉

总在盘旋如果我是他临刑前的那种绝望

但我不会捅人8刀,那时候他已经选择了绝望了。

羊角疯 发表于 2011-6-7 22:00:19

不管怎么说吧,他确实不是那种罪大恶极的冷血动物。

我觉得死刑是属于那种冷静、微笑着捅人8刀,然后干净利落的抛尸走人的那种。

而不是那种突然丧失理智,疯了似的捅了人,然后感觉害怕的孩子。

我也丧失理智过,我也打过架,打的时候我也满心怀着弄死对方的念头,但我没有刀,也没有任何别的武器,就是拳打脚踢,失控了几秒后,我找回了自己。

这就是为什么我还活着。

[ 本帖最后由 羊角疯 于 2011-6-7 22:02 编辑 ]

一个人的旅行 发表于 2011-6-7 22:14:04

药 死有余辜 现在害怕了 绝望了?

尼玛比 捅人家八刀时你麻痹是很爽快啊 啊?

一个人的旅行 发表于 2011-6-7 22:21:50

药 不管他是 冷血动物 还是神马社会教坏的孩子

他不 ④行吗?天朝的法律还有啥吊用?



我发现这样的事 捅到大众面前来了都会他妈比 有个相对公正的答案

如果 私了我看药不会死他会笑到最后!

天朝 太多事让人失望!不要说这样的斯 人的大事了就从一个单位的日常开会你都会发现人们的嘴脸啊丑的


就因为 他家有钱有势 那把刀还要分开讨论这么恶劣的杀人案 还要你妹的讨论来讨论去 服了良心狗吃了狗吃了你的良心都会立马④掉




天朝   不是 太阳天空照 花儿对我笑!

[ 本帖最后由 一个人的旅行 于 2011-6-7 22: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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