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sun 发表于 2011-4-21 17:00:23

吉他中国论坛到底有没有王法?

先放远送们,原帖在这里:http://bbs2.guitarschina.com/thread-1165460-1-1.html
本人之前的号,小天佑被管理员/版主封永久禁言,事件原因很简单:我在论坛跟贴发言却被ID为liuxilq的网友漫骂多次,然后我使用english进行反击!其实是很简单的一个小打小闹的过程,当初联系GC管理员得到的解释是!无故骂人永久封 不需要理由!我反驳的理由是 论坛版规没有公示 进行永久封号太重了些吧。下面我先引用一段聊天记录:

GC中介客服 10:08:13

这些规定论坛都有,你没看见而已
GC中介客服 10:08:22

而且骂人被封,需要别人告诉你吗?
☜?☞ Mr.申丶 10:08:31

....
GC中介客服 10:09:04

照你这意思,没看见刑法说杀人犯法,然后杀人恶劣被判死刑了,跟法官和警察说,你们这不对,没有公示,我怎么知道杀人犯法。
☜?☞ Mr.申丶 10:11:26

因为在中国 权大于法 懂什么意思吗
☜?☞ Mr.申丶 10:11:40

法律需要公示吗 论坛版规是法律?
GC中介客服 10:12:07

别跟我说这些和这件事无关的
GC中介客服 10:12:43

法律是对社会行为的约束

论坛规定是对论坛秩序的约束
GC中介客服 10:13:07

你没看见论坛规定,不知道骂人不对,是吗?
GC中介客服 10:13:20

如果骂人不被封号,那么这论坛就到处都是骂人的,对吧
GC中介客服 10:13:27

论坛秩序怎么约束
GC中介客服 10:13:44

既然你那么懂道理,这点浅显的事理不能不明白吧



到了这里 我相信GC铁面无私的包青天形象已经非常清晰了!然后呢 到了一个月之后的4月21日 我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帖子 你们知道怎么了?那个骂人的LZ被复活了!解开了禁言!如果管理员把骂人的行为比喻成了杀人的话!你们现在乱用王法已经放走了一个药家鑫!我之前一直和管理员要求管理透明度和规定公示的原则!我在这里请问贵论坛有没有管理原则和处理明细!我作为这事件的当事人之一,希望清楚明白此事原由,并给说一个说法!我相信如今网络传播如此发达的社会,GC这样一个已经走过10年的老论坛一定会给我一个公道的说法!

水父 发表于 2011-4-21 17:18:56

GC中介客服 发表于 2011-4-21 18:07:21

你提到这个帖子里的ID骂人被封又被解开,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包括有一点是主动承认错误了,态度好,保证不再骂人的也可以解封的。OK?

另外解开这个ID的是谁,版主很多,不一定是谁解开的。

至于杀人和骂人,在层面上还是有区别的。骂人的过失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弥补的,杀人不行。但是都要受到惩罚,只不过根据造成的影响和结果不同,惩罚的程度也不同而已。

至于你的ID,骂人了不认错,还挺理智气壮,理由是你没看到论坛规定,不知道骂人会被封。

结果自己骂人被封了,你很不满意,不觉得可笑吗?请问到哪里可以随便骂人的?如果骂人不封,那打开那个帖子,充斥着污言秽语,试问这样的论坛如何能够维护整洁?

骂人这种情况肯定会封。没什么可说的,而且如果用其他号再骂人,依然还会封。

有意见都可以随便发~只要不骂人都可以。

给你转回站务管理办公室。

本来二手问题都要在二手办公室解决的,既然你是针对我的,就放回这里,让大家看看。


现在很多愤青啊,拿几个社会问题到处乱用,根本不知道具体问题下的特殊背景和不同问题产生的特殊原因和个别性特点,表面看热血澎湃,义愤填膺,实则毫无道理,论点论据缺乏说服力,偷换概念,这类言辞对于解决实际中的问题百无一用,还非要显得自己多有想法多有文化~


该说的都说了,恕不回复了

GC龙琴 发表于 2011-4-21 18:39:52

首先你说对方谩骂你 帖子在哪里?从你发的帖子地址看到的现象是对方发了一个帖子你在骂人!对方骂你的的时候为什么不举报呢 而是选择在对方的新帖子里谩骂回去呢?如果你不骂回去直接举报我们一定直接封对方的ID,而你选择了错误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作为管理员按照版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事情,如果你不谩骂回去无论如果是不会封你ID了,如果谁挨了骂都选择回骂那这里岂不是成为战场了?再一次提醒每一位会员珍惜自己的ID,如果你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不否认对方的错误),这件事情解决起来很容易。论坛的规定你没看到不代表没有,不管你在哪一页,拉到最下面都会有红字显示发帖规范,放在这个位置就是为了让你回信息的时候能看到。你想要满意的答复就要看你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如果你依然觉着这是一个小打小闹的事情的话那就是按照规定封ID。另外看到说骂人可以解封的也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我们管理员体谅每一个人对自己ID付出的辛苦,但是不代表纵容!!!

hysun 发表于 2011-4-21 20:43:13

从上述回复 可以看出 斑竹和论坛管理员的水平不仅仅是在职务上可以看出 也可以在危机公关的能力上表现出来~ 下面引入正话
1我和他谩骂的帖子 我已经搜索不到 不知道是哪个管理员出于友好给删了 或者有其他用意 我无从考证
2说实话 论坛喷子我已经也没遇到过 我就是读了些书 懂了些道理 被骂亲生父母 一时冲动了 古有“不知者无罪” 今有“不知者无畏” 当然我所说小打小闹是指事件的大小而非性质 而且我也付出了代价 我也默默接受了..
3就是我看到骂人解封 我非但一点也不嫉妒人家 而是嘲笑那些卑躬屈膝的人 人没有原则 没有骨气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做了就做了 错了就错了~但是我不认错不代表我继续会犯错!我不欺软但也不怕硬~ 中国自古就是个礼仪之邦 我只是礼尚往来了一番~


还有我在这里 要说一句 中国人 最嘴皮子两层翻 正着说 反着说 都可以!对弈的时候 是不能反悔~说话也是~ 你觉得我避重就轻 是个愤青 乱引用社会问题 那是你的事~我说得有没有道理 大家自然看得清~管理员说话还算客气~ 那就退一步海阔天空~

ono69 发表于 2011-4-22 07:31:10

真的喜欢这个论坛就认个错,不管到底中国是不是礼仪之邦、论坛里的会员素质参差不齐还是社会问题,一切从自己做好总归没错吧
“退一步海阔天空”,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玛丽莲◆夢遺 发表于 2011-4-22 11:51:22

楼主太想不开了,GC一般判的死刑都是死缓, 你来这个版块承认一下错误,保证以后不犯,马上就由死缓改判有期徒刑了,一般7天就出狱了。

不是什么大事,想开点,弄的太严肃了,刑法都出来了

那时的天空 发表于 2011-4-24 13:41:11

原帖由 hysun 于 2011-4-21 20:43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从上述回复 可以看出 斑竹和论坛管理员的水平不仅仅是在职务上可以看出 也可以在危机公关的能力上表现出来~ 下面引入正话
1我和他谩骂的帖子 我已经搜索不到 不知道是哪个管理员出于友好给删了 或者有其他用意 我无 ...

吉他中国为我们带来很多便利\快乐,管理层从上到下都很敬业,,版主工作很辛苦..咱们会员要理解尊重,尽量少在这平台上惹事.少给人找麻烦..
肯定你惹事儿了,肯定是你不对,要不也不会被封(废话),

但要说明的是,,抛开你的事儿,,结合你这番话翻下这里老帖,,有感而发,,所以决定,今天冒死站出来说出一个普通会员的看法,,从个人角度敬你是条汉子!有血性!

很多被封后就满脸堆笑流着哈喇子跪地求饶的,,单说这类人,也算男人?反正我要是版主绝必一脚把他蹬开..然后再往脸上'呸',

看人小鸡,被拘那么多回,但从未低下鸡冠,,这才是男人!就是封他的人一边蹂躏他,,心里也在暗暗为他竖大拇指..

也许从我决定按出发表这一刻起,,咱们就再见了朋友,
但说这些就想让你知道,,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还是有有血性吉他手的!!算我一个吧!

好,,,永别了,,记住哥的话,,,什么时候都别忘记,挺起胸做人!

猜火车的少年 发表于 2011-4-28 14:15:36

“我使用english进行反击!” 这算是一种特殊技能吧~

给我一刀 发表于 2011-4-30 19:28:34

不扯淡的人不会有小号 还1个2个`

8238546 发表于 2011-4-30 20:15:58

回复 6# ono69 的帖子

这位版主小弟顶你

xueyazheng 发表于 2011-4-30 20:23:54

既然知道自己的做法有欠妥的地方,就该承认!!!!哪怕你以后不改!这个是常有的事,但是你必须承认你有错的地方!!!

引用GC一位名人的一句签名“勇于认错,坚决不改!!!”

后半句我不赞同,但是前半句大家还是应该尽量做到的!!!!!!

xiaoyun_uu 发表于 2011-4-30 20:48:25

我看看我签名

xueyazheng 发表于 2011-4-30 22:19:33

回复 13# xiaoyun_uu 的帖子

强大的幽鬼,一个大,什么都能发现!!!!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吉他中国论坛到底有没有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