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魂 发表于 2011-2-12 15:11:32

怎么这么热闹了……

话说,我觉得以汪峰的脾气来说,他也许是觉得受不了大家曾经无视这首他心爱的作品而如今又追捧他人来演绎这首作品。

老衲本多情 发表于 2011-2-12 16:15:27

回复 39# 狂懒 的帖子

我也理解大哥的意思。
今天别人给了1块钱,明天别人又给了1块钱,后天突然只给了5毛,拿钱的就不愿意了,靠,这么小气,这么不爷们,今天才给了5毛,还让我自己去挣钱,这就更虚伪了,你自己送我不就完了吗?问题是别人凭什么把自己的东西送你。

血图腾 发表于 2011-2-12 16:39:58

本来是让人觉得温暖感动的人物,上了春晚,都毁了。

greydawn 发表于 2011-2-12 16:50:23

当然汪峰
国内一直就没有尊重词曲原作者的意识,因为平时汪峰的歌不怎么听,这哥俩真把我唬住了,看了春晚真以为是他们写的歌,我相信太多太多的人都不知道这个是汪峰的作品。他们的人品有问题,他们的经济和策划团队太烂了。
而且红了就不择手段不思进取么?谁帮你红起来的?那几万几万的演出费,你要是原创也就罢了,没有经过授权,靠把一首歌翻烂捞钱,他们也真有脸,真好意思,真对不起“阳刚”这两个字。

想到当初不明真相还替这哥俩说话, 哥无言以对只得默默自抽

[ 本帖最后由 greydawn 于 2011-2-12 17:09 编辑 ]

悟空悟空 发表于 2011-2-12 17:03:41

汪峰对这俩哥们已经够意思了

狂懒 发表于 2011-2-12 17:15:04

回复 42# 老衲本多情 的帖子

这位小哥请看清楚事实七,央视是给了钱的,汪峰也是同意了的,后边怎马又不同意了好象是因为舆论倾向,我只能理解为旭刚比汪峰火多了,功高震主了,必然给灭啊~
总之那些冠冕堂皇之废话够恶心的,照汪峰之逻辑,唱他歌赚几百元可以,几万元就不可以了,这明显就是眼红嘛,还老强调旭刚应该唱自己的歌,我擦勒,哪有这个道理,国内外那些专搞翻唱的怎马活~

aole 发表于 2011-2-12 17:23:21

人非圣贤   何况具体情况还要观望一阵儿    理论上说这个不应该是个有争议的话题啊

丧彪 发表于 2011-2-12 17:33:36

原帖由 夜魂 于 2011-2-12 15:11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这么热闹了……

话说,我觉得以汪峰的脾气来说,他也许是觉得受不了大家曾经无视这首他心爱的作品而如今又追捧他人来演绎这首作品。




就这么简单。。。。。

zxwzxw 发表于 2011-2-12 17:52:38

真不知旭日阳刚不唱春天里,还能唱啥。。。。。。

水中天 发表于 2011-2-12 18:10:58

原帖由 狂懒 于 2011-2-12 17:15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小哥请看清楚事实七,央视是给了钱的,汪峰也是同意了的,后边怎马又不同意了好象是因为舆论倾向,我只能理解为旭刚比汪峰火多了,功高震主了,必然给灭啊~
总之那些冠冕堂皇之废话够恶心的,照汪峰之逻辑,唱 ... 我不知道专门搞翻唱的那些团体是否按照法律支付给原作者费用,我觉得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讲是必须的。另外演出费几百和几万性质是不一样的,能拿几万的演出,那必然是大型的,社会影响也是很大的,和一般小酒吧的演出性质不同。而且如你所说功高震主,不也是人性吗?蒯生曾对韩信说:“势在人臣之位,而有震主之威,名高天下,窃为足下威之。”旭日阳刚现在很“危”啊。其实汪峰要是告旭日,能不能成难说,但是我相信对双方都是不利的,所以有些话,汪峰不能明说,总不能说,“你借我作品挣大钱,我就是不许”吧。这种话对双方都不好,同样是演艺圈里的人,只有相互照顾才能共赢,互咬肯定大家没饭吃,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还认为汪峰是虚伪的么?我觉得实在是无奈。总之,无论是从“情”,还是“理”的角度来看,旭日都应该好好反省的。

狂懒 发表于 2011-2-12 18:28:51

回复 50# 水中天 的帖子

文艺始终是文艺,太政治太商业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循环血魔 发表于 2011-2-12 19:05:33

不是只有民工才是弱势群体。在一个毫无版权意识的国家,有人站出来维权却被骂作“小肚鸡肠”的国家,汪峰们更是弱势群体。

龙头 发表于 2011-2-12 19:16:14

回复 26# 狂懒 的帖子

那为什么现在去K歌歌房还要缴纳版权费呢???

龙头 发表于 2011-2-12 19:28:22

guns17 发表于 2011-2-12 21:37:30

原帖由 狂懒 于 2011-2-12 03:02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言之有理,那么,《同一首歌》谁写的来着,满街都在唱,也不见作者跳出来闹~

23楼说得也有道理,但伯牙会收子期的钱吗,所以我一直当作业余爱好~

文艺这东西,收钱为活命,可以理解,但不给钱就不许用,未 ...

等你的作品 被别人拿来当成赚钱的工具的时候
不知道你是否还能把话说得如此风凉

guns17 发表于 2011-2-12 21:40:28

原帖由 狂懒 于 2011-2-12 18:28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文艺始终是文艺,太政治太商业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没有正规的商业化的运作
你能知道什么是摇滚乐吗?
披头士 还能风靡世界吗?
枪花 至今恐怕还都是一个在小酒吧里面演出的籍籍无名的乐队

太过分的商业化 是不可取的
但是 商业化 也是不可回避的
我有过版权不被保护的情况
所以我特别能理解 汪峰的做法

狂懒 发表于 2011-2-12 22:32:16

罢了罢了,再这么争下去也关我毛事,我特马整日在论坛写帖子,连自己歌之原谱都拿出来交流,我所以为之文艺必然是无.界限的,况且我特马根本就不在文艺圈子里,怎么喷都不影响我的活路,所以谁要拿我东西赚钱就去吧,把我名字改了都成,传遍大街小巷神马的最有爱了,总比整日听见爱情买卖好~

2KM 发表于 2011-2-12 22:49:06

支持汪峰,做法没任何不妥之处!!

玩ㄞ偶 发表于 2011-2-12 23:40:36

支持汪峰

枯树 发表于 2011-2-12 23:56:42

维权本就是应该的,有什么好吵的。一点版权意识都没有了啊?

老衲本多情 发表于 2011-2-13 09:03:27

回复 51# 狂懒 的帖子

你说的挣得钱太多眼红怎么不这么理解,
    在酒吧唱歌或者在街道唱歌别人不要版权费,可以让你唱是因为酒吧唱歌是为了生计,挣点生活所必须的费用,还是属于弱者,别人不收你的费是出于对弱者的支持和鼓励。而现在演出有了演出比较高的演出费事实上从某种程度上已经脱离了以前弱者的行列,不说是高收入阶层,至少是基本生活衣食可以无忧了,这个时候别人为什么还要无偿来帮你,别人这个时候就算是收你点你本来就应该给的钱有什么不对。我还真不明白,难道你就该拿着别人的东西名利双收,到头来还来数落以前给你东西的人的不是。
    我知道央视是给钱的,人家汪峰也说了给钱了,但他自己也出于对旭日的支持把钱给还给了央视,让央视转交旭日了,让他们买个好点的吉他,别人事情做成这样了,你还要求更多是不是太得寸进尺了。

完全同意 发表于 2011-2-13 12:00:47

原帖由 老衲本多情 于 2011-2-13 09:03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挣得钱太多眼红怎么不这么理解,
    在酒吧唱歌或者在街道唱歌别人不要版权费,可以让你唱是因为酒吧唱歌是为了生计,挣点生活所必须的费用,还是属于弱者,别人不收你的费是出于对弱者的支持和鼓励。而现在 ...
上春晚的报酬据说没几个钱的。

DifX200300144 发表于 2011-2-13 12:04:49

GC人素质明显比外面高多了
这年头,维个权都要被骂……
文艺归文艺,法律也没有禁止你私下里唱不是么?不是有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么?
著作权法保护的表演权一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你未经允许拿着别人的作品去跑场赚钱还好意思说是文艺交流么?

老衲本多情 发表于 2011-2-13 12:37:46

回复 62# 完全同意 的帖子

大哥上春晚是没几个钱,但上了春晚请他们的人就多了,身价当然也会上去啊,至少比以前还混多了。

mu-mu162 发表于 2011-2-13 14:29:20

好热闹~~~
自己顶起来~~~

我是野和尚 发表于 2011-2-13 15:29:52

毫无考虑的支持汪峰,于情于理汪峰都没错,旭日也是性情中人,虽然支持但是仅靠翻唱绝对不是长久之计,汪峰是可以成为艺术家的,说实话,级别差的有点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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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春天里》的讨论。。。汪峰和旭日阳刚,你更支持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