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19890930 发表于 2011-1-29 23:28:50

节哀吧

这骗子该死~

猫病 发表于 2011-1-29 23:40:02

李昂活全家
全家都得被车撞活

[ 本帖最后由 猫病 于 2011-1-29 23:41 编辑 ]

oldjimi 发表于 2011-1-29 23:42:38

谁发的 真牛比 哈哈哈哈哈

[ 本帖最后由 oldjimi 于 2011-1-29 23:52 编辑 ]

小狐狸花花 发表于 2011-1-29 23:50:01

真是楼主,该骂你什么?东郭先生!
这种人拉出去毙了,一定坚持到底搞死他,也当为社会无害,教育一个败类! 加油啊!

xihuankanyun123 发表于 2011-1-30 00:01:06

哈哈!!!这是谁发的啊!!人才啊!哈哈乐死我了!!

哈哈,老实说,事情到了现在,李昂其实不是最可怜的,最可怜的是他的亲人,妈妈每天被GC里的朋友挂在嘴边问候几十几百次,爸爸又在被咒病危,哈哈,真可怜!

不过估计李昂这厮他的父母也不是什么好鸟,要不怎么生了个这么个人渣出来啊?李昂你要是现在看到了这个帖子就把钱还给那个学生吧,现在因为你的事情你的家人每天都被问候了啊!(什么?李昂你就是不还钱!别人爱咋咋地!李昂,你牛!!!)

xiaonanjita 发表于 2011-1-30 00:09:06

先款惹的货...这样的人在吉他界 不是第一个 也不是最后一个 哎..小心点好...

xizhonghua1 发表于 2011-1-30 00:35:26

回复 245# oldjimi 的帖子

太有才啦、

xizhonghua1 发表于 2011-1-30 00:41:32

NND,那缺屁眼的小子,怎么加都加不到,准备去大庆找他的哥们顺便代我来一脚、

每日一禁果 发表于 2011-1-30 01:24:22

今天下午打篮球 把拇指指甲撞裂了,打了破伤风吃了点药。手还很痛,但是我得上来给朋友们说说今天的情况!在最开始我还是要感谢所有的朋友!
      今天,李昂又给我电话了,跟我谈条件,说给我两条路。一、发个帖子澄清这个事,因为我发帖子坏了他名声!要点击率过W!然后还我钱!二、既然我已经毁了他的名誉,1500算是补偿不还了!要我选!
    我的回答是,你现在没资格和我谈条件!机会我给过你了,钱你必须还!1500一分不能少!收到前后我会发帖说明你已经还钱并请求GC的朋友给你机会原谅你!
   你说那没得谈了,做不到不还钱!
   我想说你骗了我的钱我已经给你做到仁至义尽了!之前给你机会你怎么玩我的?1500能控制我吗?钱还了事也许还能停,钱没还还要我澄清,难道要再玩我第三次吗??????

[ 本帖最后由 每日一禁果 于 2011-1-30 01:25 编辑 ]

摇滚小爷 发表于 2011-1-30 01:29:36

以后再给你打电话你就录音都是证据。

每日一禁果 发表于 2011-1-30 01:42:53

晚上,有朋友找到李昂了!这位朋友为了我这个陌生人的事在奔波!我心里一万个感恩于惭愧!
这位朋友的名字我就不公布了,他帮我找到李昂后让李昂和我通了电话,并当场对质了情况!朋友说只能做个调解!因为毕竟这事你不完全知道真实情况!我能理解,并万分感谢!
   当时,李昂提出了和我通电话时的一样的要求,不同的是这次有这位朋友做担保。当时我答应了,但是我答应是给这位为了我的事而奔波的朋友面子!如果你什么时候来了我的家乡给我电话,别的不敢说,美酒佳肴定不会少!当时李昂有些许激动,我听得出场面有点乱。于是等你走后我再给了你电话说明了他说的条件我无法接受!你也说那你只能帮我到这里以后就不参与了~ 你在帮我的忙,我总害怕我的做法辜负了你的好意。但是我是打心眼里感谢您的!他提的条件我接受不了,如果因为我接受不了他这个条件而导致最后我拿不回属于我的钱那我也认了!
   你当时说买琴的这事我也有错,贪便宜在先!那我不否认,但是并不能作为骗子和我谈条件的理由!更不能成为他骗我钱的借口!骗了我的钱就该还给我,至于我发不发帖子澄清那要看他是否真心认错,如果不悔改我澄清只会害了他,甚至可能害更多人。。。。
   最后希望能得到您的理解!朋友,你的情我放在心上!

[ 本帖最后由 每日一禁果 于 2011-1-30 01:44 编辑 ]

每日一禁果 发表于 2011-1-30 01:50:12

本来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非要弄得那么复杂?李昂,你还我钱不就完事了吗?你早一天还这事就早一天结束!人总有做错事的时候,错了改了不就完了吗?非要到无法回头的时候才去后悔?今天再看你发的那帖子有位版主回了句话——等你长大点你会发现3500真的是很少很少钱,恰恰相反人格却是无价的!

命若弦 发表于 2011-1-30 02:34:11

我的回答是,你现在没资格和我谈条件!机会我给过你了,钱你必须还!1500一分不能少!收到前后我会发帖说明你已经还钱并请求GC的朋友给你机会原谅你!

于是等你走后我再给了你电话说明了他说的条件我无法接受!你也说那你只能帮我到这里以后就不参与了~ 你在帮我的忙,我总害怕我的做法辜负了你的好意。但是我是打心眼里感谢您的!他提的条件我接受不了,如果因为我接受不了他这个条件而导致最后我拿不回属于我的钱那我也认了!
至于我发不发帖子澄清那要看他是否真心认错,如果不悔改我澄清只会害了他,甚至可能害更多人。。。。最后希望能得到您的理解!朋友,你的情我放在心上!




楼主,你从最初的只是想要回属于你被骗的1500块钱,到现在已经不自觉的开始对GC里的哥们承担起了责任这一条上来看——从这句话就可以看出来你的成长轨迹(至于我发不发帖子澄清那要看他是否真心认错,如果不悔改我澄清只会害了他,甚至可能害更多人。。。。)你从最初的懦弱,到现在的坚持,在短短的几天里,通过这件事,我清晰的看到——你长大了,你已经变得比以前的你成熟了!你已经蜕变成为一个愿意对别人负责的真正的男人了!

对,其实我们都是一点点儿成长的,在利益面前我们谁都有过动摇,自私,只顾着自己这类的想法的,生命中只有经过种种被别人愚弄,欺骗,伤害,不顺心的事……才能一点点的成长起来,很多人在一次次的挫折面前败下阵来,学会了自私,明哲保身,学会了只顾着自己……可是还有那么一少部分的人在经历了种种打击以后变得更加的正义,善良,肯为别人承担起责任——我觉得楼主你会成为后者!也就是我们嘴里经常所说的那种正直的人!



老夫甚是欣慰!!!

不过,钱一定还是要要回来的!要不gc里所有的弟兄们也决不答应!!顶!!!!

icebroken 发表于 2011-1-30 03:29:43

兰色白 发表于 2011-1-30 04:41:38

楼主老实人啊!!!骗子没意义啊,大过年的,就不怕被人肉??

bossme8 发表于 2011-1-30 05:44:56

找几个大庆富有正义感的哥们 你最好带点钱 请人家喝酒 抓到他以后先打一顿 注意别打脸 然后直接送派出所 证据啥的都带全了 犊子玩意给我们东北人丢老脸了~

2570 发表于 2011-1-30 06:26:38

回复 239# 命若弦 的帖子

哥们你应该是个伟大的作家

qubaobei 发表于 2011-1-30 08:08:43

貌似全GC的人都在关注这事,看来这小子过不好年了,今后也在无颜弹琴了……

反馈党! 发表于 2011-1-30 08:32:34

楼主就会这个B人他是不会给你退钱的,我建议大伙谁在大庆或认识这个人的 好好收拾他一顿然后再交给公安!操TM看这个人这个B样就欠打!操TM的 挨打的脑袋还剪个不愤的头!

爱琴海军 发表于 2011-1-30 08:54:56

李昂,自作孽不可活!!!

李昂,你是自作孽不可活!!!知错不改,知法犯法,以后你怎么面对自己的儿女啊!!!?? 对了,最好你没有儿女,省的再生出个骗子后代,危害社会!!人家是学生啊,不容易!你他妈真不是人!! 丢东北人脸!丢男人脸!!

yoomoo 发表于 2011-1-30 09:03:10

花几百块钱在当地雇个民工,揍丫一顿出出气

bossme8 发表于 2011-1-30 09:15:41

切记 千万别打脸 有伤不好送派出所 不打你对不起我们这些关注你的人~

SOLOHI 发表于 2011-1-30 09:19:48

真想揍那片子一顿

生活在继续 发表于 2011-1-30 09:33:22

1500元早够判刑了,只要你证据确凿(我看了你的聊天记录,已经够确凿了),将骗子绳之以法是肯定的,虽然帮不上什么忙,但我会一直关注这事

小溅溅 发表于 2011-1-30 09:37:33

你们把我要说的都说了,我就顶顶哇,一直关注他的下场。

已为人父 发表于 2011-1-30 09:48:27

义务人工置顶。。。。 顺便问候骗子户口本上所有女性。。。

黄惯中 发表于 2011-1-30 09:52:16

原帖由 命若弦 于 2011-1-30 02:34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回答是,你现在没资格和我谈条件!机会我给过你了,钱你必须还!1500一分不能少!收到前后我会发帖说明你已经还钱并请求GC的朋友给你机会原谅你!

于是等你走后我再给了你电话说明了他说的条件我无法接受!你 ... 顶你。说的好。人总是在磨难中成熟成长。

eddie_kk 发表于 2011-1-30 09:58:42

这样的事情不了结,会影响GC在大家心中的威信.希望这个平台能够健康成信的发展下去,大家都有着相同的爱好,而且都有体会坚持这个爱好是多么不易,所以一定要把骗子揪出来.这个事情是弹琴人共愤的.是不允许在弹琴人里面出现的问题.

jeffbecksun 发表于 2011-1-30 10:07:32

借用黄贯中的话:你若惹我,可以给机会你改过,若再惹,我决不会放过!和这种人说什么都没用,钱可以不要,但是气是出的,不能放过他!往死里整,整死为止!深圳琴友支持你

applemine 发表于 2011-1-30 10:17:47

顶楼上,这事情已经不是一千五百块钱这么简单了。以前的骗子是抓不到,而现在骗子明目张胆的骗,如果这事还没有个结果,难免让全GC的朋友寒心。

还有李昂这b还说名誉权,他行骗在先楼主揭露他也叫侵犯他名誉权,他不看看自己还有没有名誉可言!!!
他现在没有讲条件的权利,要么主动还钱认错,原谅不原谅看GC朋友的心情。要么死不悔改…等着法律手段制裁…

123sisisi 发表于 2011-1-30 10:31:32

400就刑事案件了...没事,弄他...还有先款最好不要轻易尝试..这不还有GC中介的啊~~

点儿背不赖社会 发表于 2011-1-30 10:36:21

长得还不如狗屎这骗子长得太**了 还不如要饭的好看啊

nerzy 发表于 2011-1-30 10:41:24

楼主,不是我说你,你对这骗子太客气了,骗子就是骗子,能骗你一次就能骗你第二次。 骗子已经不是人了,是XXXX,你还把它当人看,我看你是脑子进水了,我要是你,我去他们家过年去!! 这么明目张胆,他还真丢得起这个人。

tjtdsd 发表于 2011-1-30 10:42:57

如果是我 我会要求退15000.。。。。。。。。。。再提醒楼上的骗子不是XXX我最喜欢XXX了你说骗子是XXX 都侮辱了XXX


[ 本帖最后由 tjtdsd 于 2011-1-30 10:44 编辑 ]

xiongxiongleo 发表于 2011-1-30 10:50:04

这是可怜哦,大过年的碰上这种事情。先好好过个开心年,年后想办法弄死这B!!!!!!!

黄惯中 发表于 2011-1-30 10:54:19

原帖由 jeffbecksun 于 2011-1-30 10:07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借用黄贯中的话:你若惹我,可以给机会你改过,若再惹,我决不会放过!和这种人说什么都没用,钱可以不要,但是气是出的,不能放过他!往死里整,整死为止!深圳琴友支持你 呵呵,对,这话是我说的。不要放过他。

tjtdsd 发表于 2011-1-30 10:55:35

原帖由 Last_Summer 于 2011-1-28 18:26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LZ我把行动流程都给你想好了   

首先给五个哥们打电话胆子不能太小的起码喝多了酒桌上敢混不吝的就跟他们说过年出去旅游一周!

算上你六个人火车票六张年底车票紧张花费可能比平时多50%-80%15 ...


哥。。。。。。

yingxiong521 发表于 2011-1-30 10:55:50

刚才给打电话了 那小子根本不接电话真是心虚了

我是卫生巾 发表于 2011-1-30 11:14:00

我给他打电话了!这SB接了!我喂了2声!、他就挂了

pmc0527 发表于 2011-1-30 11:35:47

发微博谴责他,GC朋友一齐写一首原创声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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